试论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制度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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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 公众参与制度是环境保护的重要制度之一,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对弥补国家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不足,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从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制度的理论基础出发,借鉴国外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立法特点,从公众参与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出发,对健全我国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制度提出了建议。
论文关键词 环境保护 环境权 公众参与
伴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环境保护公众制度参与被许多国家纳入了法律轨道。普通民众有权利参与一切与环境利益相关的决策活动,国家提供相应的程序与途径保障,如参与环境决策、监督、请求救济等。公众参与制度为环境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有效的制度路径,也有力地促进了环境管理民主化的进程。因此,我们也常常称其为“环境民主制度”或“依靠群众保护环境的制度”。
一、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制度的理论基础
(一)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社会基础 现代民主政治理论的发展推动了公众参与意识与行动。上世纪中后期,为实现公共权力的社会化和公共利益的最大化,西方国家开始大刀阔斧的政府职能变革,从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强转变,还权于社会,扩大公民对公共事务管理的直接参与。多元民主论的代表人物罗伯特达尔曾提出了民主的五项标准,其中第一项标准就是“有效的参与。”可见,在这样一个民主的时代,通过单方权力方式来实行决策或做出决定,是不明智的,公众参与政府环境保护行政决策无疑是一个令人瞩目的发展趋势。 公众普遍觉醒的环境意识是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社会心理基础。WWw.YBAsK.coM近年来,环境问题引发的自然灾害在全球范围频发。公众为了表达控制工业噪声、反对水污染和土壤污染、反对修建化工厂和高速公路等要求,频频采取舆论、示威游行、请愿等方式,迫使政府在环境决策上不得不考虑公众的意愿。随着普通民众环境意识的普遍提高与环境保护的热情高涨,公众参与有了日趋成熟的社会基础。 (二)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法理基础 1.环境公共财产理论。1960年,美国密执安大学的萨克斯教授提出空气、阳光、水等人类生活所必须的环境要素是全体国民的“公共财产”,任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都无权对其占有、支配和损害。如果出现或可能出现上述行为,其他民众都可以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和途径进行救济或防范。 [1] [2] [3] [4] [5] [6]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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