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范文 | 演讲致词 | 汇报体会 | 总结报告 | 公文方案 | 领导讲话 | 党建工会 | 论文 | 文档 | 
您现在的位置: 范文大全网 >> 论文 >> 今日更新 >> 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关于对“网络恶搞”行为民法规制的探讨           
关于对“网络恶搞”行为民法规制的探讨
严全部内容的一般人格利益,并由此产生和规定具体人格权的个人基本权利,包括公民和法人的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和隐私权。“网络恶搞”对一般人格权的侵权行为的确认,应当按照侵权行为的构成的一般原理,必须具备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和主观过错的要件。下面对“网络恶搞”行为侵犯一般人格权的具体表现形态予以罗列:
    第一,“网络恶搞”侵权行为对姓名权的侵害。公民具有命名权、使用权、变更权,就“网络恶搞”行为而言,主要是对于公民姓名使用权的侵犯,如通过利用他  人姓名注册某些内容敏感或具有争议性的网络域名,盗用他人姓名进行网络文章发表、评论等方式侵犯公民的姓名权.
    第二,“网络恶搞”侵权行为对名称权的侵害。名称权是个

人合伙和法人的一项重要的人格权。“网络恶搞”侵犯名称权主要是非法使用他人名称的行为,这包括冒用和盗用他人所登记的名称,并向网络发布不正当信息,造成第三人误解而对权利人造成不良后果。 
    第三,“网络恶搞”侵权行为对肖像权的侵害。肖像权是以肖像为客体的人格权。“网络恶搞”侵犯肖像权是  指侵权人通过网络手段的非法使用、处分、传播他人肖像而侵害使权利人的行为。首先,侵权人通过网络对肖像进行公布、传播或以图像软件对肖像进行篡改等手段而使用肖像的行为。其次,在肖像权人未同意情况下而使用肖像的行为,侵犯了肖像专有性。再次,在不具有无阻却违法的情况下而使用肖像的行为。但拥有阻却违法的事由,则不构成侵犯肖像权的行为。
    第四,“网络恶搞”侵权行为对名誉权的侵害。名誉权是指公民和法人就其自身属性和价值所获得的社会评价,享有和维护的人格权。。,“网络恶搞”侵犯名誉权其责任要件是:(1)行为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行为并指向某些特定的人。(2)对这些特定的人实施了妨害名誉的行为。(3)其他不特定的第三人可以通过网络知晓行为人的行为及其后果。(4)行为人对损害结果的发生必须具有过错,包括过失和故意两个方面。
    第五,“网络恶搞”侵权行为对荣誉权的侵害。荣誉权是一项重要的人身权,侵害荣誉权也是侵害人身权的行为。 “网络恶搞”侵犯荣誉权主要包括非法剥夺他人荣誉、低毁贬低他人荣誉等表现形式。应当采取恢复名誉、赔偿损失等方法对权利人进行补偿。
    第六,“网络恶搞”侵权行为对隐私权的侵害。“网络恶搞”侵犯隐私权主要通过行为人在互连网上擅自公布其所刺探、窥视所的的信息构成侵权行为的。
    (二)“网络恶搞”行为对于财产权的侵害
    “网络恶搞”行为侵犯公民或法人财产权是指相对人未经权利人许可,通过网络信息手段在其他公民、法人已有或即将取得的权利的基础上加入创作者个人意志所组成的相关作品、言论与公开或在网络发表能够为大众所知悉的信息等,利用互联网进行传播而侵犯其他公民、法人财产权的行为。“网络恶搞”侵犯财产权的范围包含所有权、债权、继承权、知识产权和占有权。
    第一,“网络恶搞”行为侵犯财产所有权。“网络恶搞”行为对财产所有权的侵害,指侵权行为是以财产的所有权为侵害客体的。财产所有权可分为动产和不动产。所谓网络上动产应包括网络虚拟财产,具有流通性价值性等特征,通常包括一些游戏币、点卡、积分等。所谓网络上不动产应包括网站,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建设一些大型网站所需费用甚巨,包括我国在内的一些国家都对许多门户网站进行登记,因此网站具有了一些不动产的特性。
    第二,“网络恶搞”行为侵犯债权.“网络恶搞”行为对于债权的侵害,是指行为人作为债的关系以外的第三人故意事实或与债务人恶意同谋事实皆在侵害债权人债权的行为并造成债权人损害。
    第三,“网络恶搞”行为侵犯著作权.著作权是民事权利的一种,侵犯著作权行为属于民事侵权行为范畴。“网络恶搞”行为侵犯著作权是指行为人出于过错,在网络上实施侵害他人著作权,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
    三、我国民事法律对“网络恶搞”行为规制的缺失
    (一)认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 上一个论文:

  • 下一个论文:
  • 推荐文章
    关于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招投标
    关于电子商务专业英语学习方
    关于地方高校法学专业定位的
    关于中国当代文学评价问题的
    探讨关于统计信息在医院管理
    关于校园周边环境整顿方案及
    论关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总承
    论关于北京轨道交通投融资问
    关于普通磨具民营企业提高效
    关于胶原蛋白在造纸中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