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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违法性的基本立场           
侵权责任违法性的基本立场
为,如果任凭行为人恣意行为,则法益保护也成为一句空话。由此,应将行为作为违法性的逻辑判断的起点,通过与规范违反相联系,通过规范确保人的行为符合社会秩序的要求,以规范效力控制人的行为,从而实现法益保护的目标。
  其二,行为不法的逻辑判断,能较为合理、准确的确定保护的范围。从结果不法的司法程序看,完全的结果不法落入到了因果关系的“陷阱”之中。如前所述,结果无价值假设一个客观的考察者(Objektiver Beobachter),对引起结果的诸条件进行探寻,这种考察的进路是从结果到行为的逆推,以确定导致结果的原因。这一判断因果关系的方法注定是一种事后判断。但技术、 工业 、 交通 的发展以及社会生活日益紧密的联系使个别的损害事件作为因果关系的结果归责于个别的行为人变得越来越复杂,甚至“个别人之行为与被害人的具体损害结果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越来越经常性地成为不可回答的问题(诸如辐射、空气污染和药物剂量)。”30若侵权法坚持结果惹起,则因果理论必然会阻碍民法的有效保护。31这样,结果不法论下的逻辑结构,通常会过度甚至错误认定违法性,使得违法性的认定处于一种可有可无的尴尬境地。而行为不法论的逻辑结构,从行为本身以及行为伴随的因素出发,并通过行为与侵害法益的结果相联系,确定违法性的有无,可以更为合理、精确地确定保护范围。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一款:“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交通肇事后,法益损害的后果已经造成,因逃逸而加重民事责任从结果不法说的角度来看道理并不充分。也许有人会说,逃逸影响了救治,因此加重责任,但如果不逃逸但也不救治,或者虽欲救治但因 医院 非常远而来不及,效果也并无不同,可见结果不法说解释起来总是捉襟见肘。相对而言,行为不法的逻辑结构解释起来就简单很多,这是因为侵害且逃逸的行为的违法性较单纯的侵害而言,要严重得多,他不但侵害了他人人身法益,同时还主观上有逃避责任的意思。通过与行为相关的因素的判断,得出了更为精确的结论,这就是行为无价值的逻辑结构本旨。
  五、结语
  在二元的行为不法论下,坚持完整的目的行为理论,在将主观要素纳入违法性的判断要素,以行为之时为判断时点,同时逻辑上以行为推导结果的发生,这就是现代违法性的基本立场。以二元的行为不法论为基础的现代违法性理论,具有合理确定侵权法保护范围的功能,有助于发挥违法性的告知、提示等行为指引作用,从而使侵权责任法起到 教育 、预防损害发生的效果,为促进社会和谐贡献力量。


注释:
  本文系200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我国侵权法上注意义务的理论构建和司法适用”( 08CFX022),2008年度教育部 哲学 社会 科学 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 中国 侵权责任法立法疑难问题研究”( 08JZD0008)的阶段性成果。
  1 Enneccerus-Nipperdey,Allgemeiner Teil des Buegerlichern Rechts,Halb.2, 15Aufl.,1960. S.1279-1286ff. 对于不法性的界定,向来有结果无价值、行为无价值和折中说等观点。从定义可知,本文的不法性是以法益侵害为基础的行为不法论,即二元的行为不法论。
  2 参见《侵权责任法》第6、7条的规定,其中已经没有了违法性的位置。
  3、6黄立:《民法债编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45页。
  4 王千维:《民事损害赔偿责任法上“违法性”问题初探》,《政大法学评论》第66、67期,第12、148页。
  5 此处是笔者 参考 刑法研究成果的归纳(参见周光权:《违法性判断的基准与行为无价值论》,《中国社会科学》2008年第4期),侵权法法上结果不法论的立场与此是基本相同的。
  6
 
  8 王泽鉴:《侵权行为法》(1),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231页。
  9 在间接侵害中,虽仍然以侵害结果之发生为必要,但是并不能以此构成不法,否则将导致所有法律所容许的行为,都将因为作为后,产生未期待的侵害结果而于事后变为违法,其不合理性昭然若揭。
  10 B.S. Markesinis, The German Law of Obligations Volume Ⅱ The Law of Torts: A Comparative Introduction,1997,P70.
  11 王千维:《民事损害赔偿责任成立要件上之因果关系、违法性与过失之内涵及其相互间之关系》,《中原财经法学》2002第6期,第26-33页。
  12 冯珏:《安全保障义务与不作为侵权》,《法学研究》2009年第4期。
  13 奥地利最高法院1995年10月12日判例,ZVR 1996/78,273-274。
  14、24[德]冯·巴尔:《欧洲比较侵权行为法》(下卷),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290页。
  15 黄海峰:《违法性、过错与侵权责任的成立》,《民商法论丛》第17卷,金桥文化出版(香港)有限公司2000年版,第8页。
  16 孙森焱:《民法债编总论》(上),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209页。
  17、23 Deutsch,Allgemaines Haftungsrecht. 2 Aufl.,Carl Heymanns verlag KG, k?ln. 1996,S.185, S.226.
  18 王泽鉴:《债法原理》(1),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377页。
  19 Deutsch, Fahrl?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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