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妇女权益维护 推进和谐社会构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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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将“劳动权益”一章更名为“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在保障女性不受劳动力市场普遍存在的歧视、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突出了对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和相关经济利益保障,旨在解决近年来各地突出反映的农村妇女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对妇女人身权利的保护;进一步完善了对妇女婚姻家庭权益的保护,明确了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方面负有重要责任的机构和组织;增加了保障措施,增设了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方面的规定,强化了法律责任,有助于管理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有利于当事人依法维权。 问:如何看待这次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改的意义? 于建伟:妇女是创造人类文明和推动社会发展的一支伟大力量。在人类自身生产中,妇女更具有特殊的作用。尊重妇女,保护妇女,是文明社会应有的道德风尚和行为规范。维护妇女权益,实现男女平等,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是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也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可以预期,经过常委会审议通过以后,妇女权益保障法必将更有利于妇女权益的维护,更有利于妇女作用的发挥,更有利于男女平等的实现。作为一部保障亿万妇女权益的基本法,如果能修改得好,其社会意义将远远超出法律修改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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