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现今社会上普遍出现了利用审计与 会计 之间的关联性和审计能力的固有限制及利用自己的权利以审计责任来掩盖被审计单位没有尽责的会计责任的现象。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没有必要采取措施去 科学 地界定两种责任。目前要将二者完全界定清楚还不现实,但我们仍然要努力去减少两者混淆的概率,这对缓解当前我国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的现状、促进我国市场 经济 的良性 发展 以及审计和会计行业的发展都是非常有利的。对此,本文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 本文由中国论文联盟WWW.LWLM.COM收集整理。 [关键词]会计责任 审计责任 责任界定 一、提高认识,加强管理,正确引导舆论 1. 企业 应端正思想,认真履行会计责任 社会审计虽然已经法定化,但仍未被企业所正确的认识。企业没有意识到自己自始至终应负有的会计责任。无论是我国相关法规还是国际惯例,都明确规定审计责任不科代替性、审计责任从未具有减轻或免除会计责任得功能。新《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有责任”,因此企业必须走出认识误区,明确单位负责人为责任主体。对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会计人员和企业领导,要采取措施进行处罚;克服转嫁会计责任的侥幸心理,严格按照《会计法》等进行会计核算,并提供真实、完整、合法的会计资料,积极主动配合注册会计师完成审计工作。 2.注册会计师也应认识到审计工作的特殊性 注册会计师服务的对象不仅是某个会计主体,而是社会上众多的利益相关者。审计人员要抱着对社会公众高度负责的态度,不断提高自己的精神境界与道德水平。无论是企业还是会计师事务所,都要提高正确界定审计责任和会计责任重要性的认识,只有这样才能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对违规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应按情况承担相应责任。后果严重的,应取消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资格,追究注册会计师的刑事责任。 3.协调社会公众的认识 现阶段的审计理论和实务仍是有一定差距的,社会公众应提高自身素质,对会计、审计的局限性有所理解,认识到审计报告强调的是“合理保证”,而非“绝对保证”,这样才能合理使用会计报告和审计报告,当出现审计失败时才能正确认识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 二、建立健全公司治理机制 内 [1] [2] [3] [4]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