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企业煤炭成本核算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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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煤炭企业成本核算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煤炭成本没有被如实反映,职工待遇不合理,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发展成本缺失,环境成本缺项,退出成本和费用没有被反映等。煤炭成本核算应将企业环境、安全、发展等方面开支单独列项进行核算,与一般成本项目可以划分清楚。将煤炭成本划分为前期资本化费用、基本生产成本、安全成本、环境成本、发展成本,如实准确合理地反映煤炭价格信息。 关键词:煤炭企业;煤炭成本;核算; 中图分类号:F27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9)32-0157-02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煤炭企业内、外部的经济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原有的成本核算体系已不能适应企业发展的需求。现行的煤炭成本核算也增添了许多新内容。因此,必须深入认真地进行研究。 一、煤炭企业成本核算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煤炭成本没有被如实反映 煤炭企业通过地下作业开采资源,开采之前必须有可靠的资源。因此,在建矿之前,必须对资源进行一系列的勘测工作。在计划经济时期,国家包揽了所有的煤炭地质勘查工作,煤矿只要在指定的地点建井就行了。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新建矿井不仅要依靠自己出资取得探矿权、购买采矿权,而且还要出资对煤田进行进一步的精查,才能进行矿井的设计和施工。这些为了取得探矿权和开采权的费用支出以及此后年度的摊销都要通过成本核算进行补偿。 2.煤矿职工待遇不合理 煤炭行业属于高风险、艰苦行业,煤矿职工工资和福利待遇同银行、电力、铁路等其他行业职工相比较低,企业职工收入受煤炭价格和成本波动影响较大。职工工资水平总体不高,直接造成煤矿急需的采矿、地质、机电等专业人才流失,严重制约了煤矿的技术进步与管理创新。 3.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发展成本缺失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虽然对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煤炭企业规定了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标准,但对煤炭生产安全费和煤矿维简费用等提取标准规定过死,提取额过低。矿井开拓延深、技术改造和新技术的推广主要由煤炭企业自己计提折旧和留存收益作为其生产发展基金,[1] [2] [3] [4]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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