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危机下的道德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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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的屠刀下,生存的现实问题是如此的逼人,没有更多的选择,活下去也许是一种无奈的选择,沦陷区人民既承受着传统道德的重负,内心还夹杂着对异族的仇恨。在恐怖与饥饿的沦陷区,作为中华民族的一分子,只有真正热爱自己的民族,只有真正热爱自己名誉的人才能面对苦难,甚至死亡时也不会背叛自己的国家与民族。沦陷区文学以陷晦的方式,传达出对沦陷区人们民族气节的期望。 二、暴力叙述与社会失范 道德就是调节人们之间利益关系的价值取向和价值态度,它表明“应该”如何处理人们之间的利益关系。能够按照“应该”标准做人做事的人被认为是有正义感和道德感的人,能够贯彻和体现这些“合理”、“公平”和“正义”的社会就被认为是公平的社会、正义的社会。日本帝国主义从入侵中国开始就到处烧杀抢掠致使民不聊生,这昭示着一个极端不公正的社会形成。有不公就有反抗的沦陷区文学如实地描述了一个以暴制暴的世界:人们面对暴力的威胁和挑战,尽管一忍再忍、但最终都会以暴力抗争并铲除邪恶。虽然沦陷区文学很少有直接书写日伪当局暴行的作品,但对暴力的书写却比比皆是,中国作家巧妙地通过各种手段,显示出沦陷时期社会的不公平以及人民生活的不安稳。 如,马骊的《生死路》勾画出一幅天灾人祸、民不聊生的逃难图。小说通过尤天顺带着天顺嫂和女儿桂子迫于天灾而逃难途中受尽欺凌的不幸遭遇。揭示了沦陷区人民走投无路的悲惨生活, 不公的社会与恶性势力摧毁到他们生活最后的希望。此类作品再如高深《兼差》、马骊的《太平愿》、吴品芳的《山野的火焰》均反映邪恶势力能够肆意横行,沦陷区当局统治的不合理性,这也为沦陷区文学大量描写暴力反抗提供了“合法性”依据。 “时日曷丧,子与汝偕亡”,显示出中国自古以来就有着对暴力与道德关系的辩证理解。当沦陷区的统治阶层都肆无忌惮地进行贪婪的抢掠、无所顾虑地漠视公道、轻蔑最简单必要的生活秩序时,注定这样的统治阶层将遭遇暴力的报复,这样的社会必然以解体而告终。此类作品在沦陷区文学中并不少见。如,小松《铁槛》中的邱青就因为不堪忍受虐待,携带“军粮”投奔土匪了;关永吉《风网船》的大狗最后砍死雷国权,与陈升、珠子一起出走寻找新的生活;艾乡《杏花村》中蔡五老汉则是刀刃“小黑胡子”,与之同归于尽。这些作品都以人物或强或弱的反抗,表达对沦陷社会的不满。有时作者还会以比较明确的语气对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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