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无形资产及其会计核算的管理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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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新技术革命使21世纪逐渐步入知识经济的崭新时代,无形资产资源迅速发展,靠无形资产竞争并获得长期利润的格局日益凸现。在此巨变中,我国无形资产的管理以及原有的以处理有形资产为中心的会计程序和方法显得越来越不适应。本文就知识经济条件下我国无形资产的管理及其会计核算中无形资产在确认、计量和披露几个方面在传统会计存在的不足及相应的改进做一些探讨,以期我国无形资产的管理及其会计核算体系日益完善,与时俱进,促进经济的发展。 中国论文联盟WWW.LWLM.COM整理。 【关键词】知识经济;无形资产;无形资产的管理;无形资产的会计核算 一、我国无形资产在会计中存在的不足 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和信息等无形资产占有整个社会资产的比重显著增强,据有关方面统计,当前,在经济发达国家中,科学技术在经济增长中的贡献率已高达80%。世界第一品牌可口可乐的无形资产价值已至68915亿美元,世界许多著名跨国公司的成功都与其拥有的占绝对优势的无形资产密切相关。这表明,无形资产在企业发展中所起的作用将远远超过有形资产,理应成为会计核算、监督的重心。但传统会计模式与工业经济时代的特点相适应,只注重有形资产的核算,而忽视了对无形资产进一步的确认、计量和披露,从而导致其提供信息的质量大打折扣。具体表现: 1.无形资产核算范围狭窄。根据2001年的会计准则,我国纳入现行会计核算体系中的无形资产仅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可辨认的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的无形资产商誉。商誉也只承认产权变动的商誉,对自创商誉不予确认,核算局限于很小的范围内,而在某些西方发达国家里,无形资产的核算项目已达29项。由此不难看出,企业账面上的无形资产并不是企业全部拥有的,无形资产的价值未能得到全面体现。这种对无形资产熟视无睹的会计确认模式有悖于知识经济的要求,甚至导致会计对企业价值及竞争能力反映的严重失实。 2.自创无形资产的确认不够全面。对于许多企业自创的无形资产,理论上应当包括企业为取得这些资产而发生的全部支出,但由于自创无形资产的计量在实际操作中较为困难,因此按我国会计制度规定,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等费用,作为无形资产的实际成本。依法申请取得无形资产前发生的研究与开发费用[1] [2] [3] [4]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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