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碳银行业务的经营管理浅析 |
|
|
中计算出的减排量不能全额计入ERPA文书中,项目业主应为实际碳权的交易留有余地,避免出现两种倾向:一是项目业主认为碳权收入额外的,在开发CDM项目时怀疑CO2是否能出口,只要有买家上门认为胜券在握,仓促签约,对价格或者付款条件等考虑不周,最终交割受到限制,造成项目业主蒙受巨大损失;另外,项目业主认为CO2能变现,将PDD预测量全数转入ERPA,最终造成核准减排量无法承诺,交割无望而造成巨大损失。 PDD、PIN、ERPA等设计是碳银行业务咨询服务的基础,也是CDM业务咨询的核心。联合国环境规划署CDM执行理事会经常更改PDD方法学,造成项目PDD等送审资料与EB审核要求不一致,导致CER申请失败。因此,商业银行开展CDM咨询服务,必须时刻关注执行理事会的方法学修订和更改,第一时间获得CDM方法学最新信息是咨询服务的关键。 3.国内报批 准备相关材料向国家发改委申报。申报时提供的主要材料:PDD、CDM项目申请函、CDM项目行政许可申请表、工程项目概况和筹资情况相关说明。发改委审核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参与CDM项目合作的资格、CDM项目PDD文件的技术质量、可转让温室气体减排量价格、资金和技术转让条件、可持续发展效益分析等。 CDM项目申请函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出资方、业主名称、类型、地点、预期进度、融资、技术、障碍、环境等十项内容。 4.审核认证及国际注册 合格性审定是经营实体(DOE)根据项目设计文件对项目活动进行独立评估的过程。根据CDM规则的要求,项目业主应与指定经营实体签订合同,然后经营实体审阅项目设计文件和附件,确定项目是否符合要求。审核包括:参与各缔约方资格审核;征求和汇总当地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审核;环境影响分析文件的审核;项目活动的额外性减排量分析;项目的基准线和监测方法学报告审核。基于审定结果和其他意见,指定经营实体对该项目活动的合格性做出评定并通知项目业主,向执行理事会(EB)申请登记。 5.项目监测 根据监测方法学进行严格的监测,如CO2漏损的可能性,核定CERS的正确性,防范CERs损S失风险等。 6.减排核证 DOE作为减排核审的主体,对项目进行周期性核审,根据企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
|
|
上一个论文: 试析信用链优化与小企业融资脱困研究 下一个论文: 浅谈1930年代文学与新兴电影艺术的交互作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