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马克思的私有财产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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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解放,必须运用已经掌握的国家机器,大力发展 社会生产力,为私有财产的最终消亡奠定雄厚的物质基础。马克思指出:“生产力的这种发展(随着这种发展,人们的世界历史性的而不是地域性的存在同时已经是 经验的存在了)之所以是绝对必需的实际前提,还因为如果没有这种发展,那就只会有贫穷、极端贫困的普遍化;而在极端贫困的情况下,必须重新开始争取必需品 的斗争,全部陈腐污浊的东西又要死灰复燃。”我国过去革命和建设的实践已经证明,企图利用政治手段来消灭私有财产,只能导致社会主义的倒退和人民生活的困 苦。 中国论文联盟*编辑。 马克思把人类社会的发展历程分为不同的阶段,并认为消灭私有财产“实际上将经历一个极其艰难而漫长的过程。”虽然马克思并没有放弃消灭私有财产的目标, 但他更偏重于对消灭私有财产的时机和条件的考察。马克思始终认为,消灭私有财产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结果,是一个极其艰难和漫长的过程。当有人 提出能不能一下子把私有制废除掉时,恩格斯非常明确地指出:“不,不能,正像不能一下子就把现有的生产力扩大到为实行财产公有所必要的程度一样。因此,很 可能就要来临的无产阶级革命,只能逐步改造社会,只有创造了所必需的大量生产资料之后,才能废除私有制。”可见,消灭私有制和私有财产不是一朝一夕的事 情,而必须以充分发展了的生产力为前提,以创造大量的生产资料为基础,而且将经历一个相当长的时期。 消灭私有财产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目标之一,但这不能凭借美好的愿望,而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结果,是顺应历史发展规律的必然要求。当生 产力条件还不具备时,单凭主观意志和政治热情,片面主张消灭私有财产,就只能破坏生产力的正常发展,导致贫穷的社会主义,而这种贫穷的社会主义是不能坚持 到底的。当然,马克思主张私有财产的消灭有赖于特定的经济和社会条件的成熟,但不是说人类在消灭私有财产的过程中是无所作为的,只能等待经济和社会条件的 自动降临。相反,马克思主义一贯主张,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以后应“尽可能快地增加生产力的总量。”同时,还要利用一切可能的条件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为私有 财产的最终消亡创造必备的物质条件。 私有财产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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