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中国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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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与实践,我国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取得了很大的进展和成效,积累了许多有益的经验,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事业单位的能力与活力,但由于没有明确的改革目标以及缺乏一个整体性的改革思路,传统事业单位管理体制的许多深层次的问题并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而且随着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和社会转型,传统事业单位管理体制的弊端日益严重,因此,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迫在眉睫。只有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才能明确界定和划分政府、企业、事业的职、权、责,转变政府职能,真正实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企事分开,才能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逐步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各方面的管理体制。 二、我国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总体上看,我国事业单位改革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还不相适应,且远远滞后于政府改革与企业改革,传统事业单位管理体制的深层次问题如“政事不分”现象依然存在,人事管理机制也未落实到位,以及由此带来资源配置的非社会化等问题仍十分突出。 1.“政事不分”现象仍然存在。在我国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既包办一切事业,又包办一切企业,造成了政事不分、企事不分、政企不分的管理格局。虽然经过一系列的改革,这种格局有所改观,但是“政事不分”现象仍然存在,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1)政事职权方面。由于行政系统处于主导地位,将资源供给、行政管理、经费划拨等多种职能权力集于一身,因此,一方面,行政机关可以对事业单位进行直接的管理和控制,包揽过多本应属于事业单位的职能权力;另一方面,许多事业单位也承担了大量本应属于行政机关行使的行政执法权、行政监督权等权力和职能。(2)政事组织方面。虽然,在法律上行政机关与事业单位属于两类不同的组织,但到目前为止,事业单位法人制度并未真正建立起来,也就是说事业单位并不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社会实体,往往依附于政府及政府的各个部门。政府按自身模式创建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模仿政府机关确定自身的组织结构与运行方式,如也都具有行政级别,也设处、科、室等内部机构等。(3)政事人事管理方面。我国长期实行的是行政事业一体化的人事管理制度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管理。虽然在200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指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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