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主义与民族国家构建析论 |
|
|
期民族;第二阶段约始于1700年,是商业一国家主义阶段,第一阶段产生的有限的共同体意识,通过商业资本主义和军事现代化向下层传播,从而共同体意识愈发浓厚;第三阶段从法国大革命后的1792年开始,这一阶段中由军事危机造就的军国主义实现了跨阶级的民族的生成,并促成了公民权的建设;第四阶段从19世纪晚期开始,工业资本主义增加了社会相互作用的密度,并使政府更为代议制化,更为同质化,也就更为民族化。德拉诺瓦则把全球的民族国家创建划分成四个阶段,最先的民族主义运动为美国革命和法国革命,以及由此而始的美洲其他国家摆脱宗主国的运动,被称为共和主义浪潮。第二波是一些国家在法国大革命的影响与冲击下,在政治上不得不缔造自身的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被称为浪漫主义浪潮。19世纪末,前两次浪潮衰微,以德国、意大利的统一,爱尔兰、波兰的独立为代表的政治独立浪潮兴起。政治独立浪潮后淹没于一战,二战后是非殖民化的浪潮,推动了民族国家的普遍化。 民族国家的创建除了历时性,也是多方面复杂因素共同作用的过程,“通过统一的市场、行政管理体系、税收与教育,民族主义打破各种形式的地方主义,方言、习俗与宗族,有利于创建强大有力的民族国家”。同时,民族主义在推动民族国家构建的过程中,也要与其他认同——诸如宗教认同、语言认同、血缘认同等,产生融合与碰撞,不是消除其他认同而是要消弭这些认同造成的民族之内的差异性,使民族认同高于这些认同,从而维系民族国家内部的有机联系。 对于民族国家的创建,我们要澄清两点:第一,民族国家以民族主义原则创建,但不意味着民族国家内只有一个民族。在现实中,基本上每个国家都是多族群或者多民族国家,“这种局面不仅在欧洲随处可见,在美国也是如此”。在全球化越来越深入的今天,移民也正在形成新的族群,“在所有地方新型的人口流动特征均反映出国境线的疏松度”,而一旦移民群体由文化、习俗的共性上升到共同的政治诉求或行动,则成为新的少数民族。第二,我们应该避免陷入一种误区,“基于对某一特定时期特定方式的经验认为只有一种民族国家构建的方式”。民族国家的创建是一个长期而多样化的过程,民族主义有共性,但在构建民族国家的过程中往往体现出个性。就美国而言,虽然独立战争一般被看成是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
|
|
上一个论文: 景观设计中传统文化符号的运用 下一个论文: 关于“民族主义与文化认同”的研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