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方法论之反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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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联盟*编辑。 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方法论之反思
摘 要:分析实证主义法学贡献给我们的不仅是一种理论和一个学派,还在于它给我们提供了法学研究的一种方法和认识法律的不同视角,而任何一种单一的研究方法除了有它自己的独到和深刻的地方之外,都不足以全面的认识法律现象。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方法论的长处或优点在于它划清了法学与其他学科的界限,满足了人们对形式正义的追求以及实现了对法律的严谨精确,极富逻辑性的分析,同时其忽视对价值目标的追求,缺乏批判精神和把法律视为封闭的体系,缺乏社会适应性是它的不足之处。 关键词:分析实证主义法学 方法论 反思 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是西方法学中影响深远的法哲学理论和学说,在20世纪40年代以前的西方法学理论界极富影响力,边沁和奥斯丁是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鼻祖,他的信徒奥斯丁开创了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体系,凯尔森以他的“纯粹法学”而久负盛名,二战以后,随着纽伦堡审判的举行,分析实证主义法学受到了严厉的批评,但20世纪60年代,在哈特与富勒,德沃金的论战中产生了新分析实证主义法学,并且在西方法学界产生了重大影响,从而与社会法学,自然法学并立成为当代西方的三大主流法学流派,分析实证主义法学作为西方法学流派中重要的一派,自然有它独特的法学研究方法,对其研究方法的认真反思,有助于我们全面,深刻的认识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本身,并从中吸取有益于我们的东西。 一、分析实证主义法学产生的时代背景及哲学基础 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是西方法学中的一个流派和理论形式,它在法律研究的方法方面,采取一种分析的方法,总结出法律制度的一般概念,范畴和原则,严格区分立法学和法理学,将法理学的范围严格限定于一个国家的实在法,“分析实证主义把某种特定的法律制度作为出发点,并主要通过归纳的方法从法律制度中提出一些基本的概念,观念和特点,将他们同其它法律制度中的概念,观念和特点进行比较,以确定共同的因素”①,这样一种独立的流派和理论形式真正产生于19世纪上半叶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和哲学基础。 从历史背景来看,在当时的资本主义世界中,资产阶级已经从一个革命的阶级逐渐转变为保守的阶级,在资产阶级革命时代作为思想理论武器的自然法理论已经不能适应建立稳固政 [1] [2] [3] [4] [5]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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