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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哲学的深层结构和方法论意蕴           
中国哲学的深层结构和方法论意蕴
“不可知”的问题。以及“思维的至上性”和“非至上性”的关系问题,存在的只是如何才能进入或达到“道”所指示的“心灵境界”或“天地境界”的问题,存在的只是如何通过心性修养功夫,在日常生活实践中“得道”的问题。
  
  二、如何“得道”
  
  历史地看,如何“得道”的问题,既与“失道”原因的理解相联系,更与“道”的性质(整体性、终极性、无限性和生成性)和存在方式(对于天地万物的内在性和超越性)及其与“人”和“物”的关系的理解为基础。那么,如何才能“得道”呢?可以说,正是以其对“道”的性质和存在方式及其与“人”和“物”的关系的理解为基础,老子第一次明确提出了以“体”或“身体”为基础的实践论的直觉主义的“得道”方法:其一是“从事于道”的“体道”方法。老子说:“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孰为此者?天地。天地尚不能久。而况于人乎?故从事于道者,同于道;德者,同于德。”(《老子》二十三章)正如蒙培元先生所说:“人能‘体道’,‘从事于道’所谓‘从事’,就是体认、体会、体验,包括亲身实践。只有亲身实践和体验,才能‘同于道’或‘与道合一’。”那么,老子的根据何在?一言以蔽之,就在于“道”本身所具有的内在超越性:“道”虽然“视之不见”、“听之不闻”、“搏之不得”的“无”,但“有无相生”、&ldq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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