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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法理学课堂教学方法改革           
浅谈法理学课堂教学方法改革
一是怎么讲,也就是讲授内容的革新;二是谁来讲,即讲授主体的革新。
  1.讲授内容的革新
  讲授法理学的教师必须在具备丰厚法学基础理论知识的基础之上,让自己成为侃侃而谈的演讲家、知识广博的社会学家、具有社会责任意识和法治精神的道德卫士。具备了上述素质的教师,在课堂上的讲述内容首先要紧紧围绕书本理论,要重点突出,不可在细枝末节上纠缠。比如法的本体论应该是重点,而法律要素、法律关系等则是本体论的重点;在讲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之类的难点问题时应有针对性地介绍前沿热点问题,可结合社会现实、影视作品来启发思维;对于“法律与文化”这种非常抽象且争论颇多的内容,则需要讲述学术界理论动态,多给学生提供几种不同的理论模式,让学生自己思考选择。还可以介绍一些著作,甚至文学作品(如卡夫卡、加缪的法律小说)给学生,让学生从不同角度去体会法律与文学的关系。
  2.讲授主体的革新
  教师除了对讲授的内容和方式进行改革外,还可以在讲授的主体上下工夫。笔者曾在一学期的法理学课堂上,邀请了一位法官、一位律师和一位检察官分别上了一次课,让他们从不同的角度结合自身的职业特点给学生讲授法理学的基础理论,效果不错。适当地更换讲授主体可以缓解课堂的枯燥、乏味,吸引学生的注意力,最主要的是可以让学生通过这些职业法律人的切身经历学到一些书本之外的知识。当然对于一些难度不大的章节,也可以采用学生讲授法。学生通过课前的大量准备工作,查阅相关资料,可以加深对该知识点的认知。同时课堂上学生由听课者变成讲授者,课堂气氛自然活跃,便于学生接受和掌握知识。
  (二)正确使用案例式教学法和诊所式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的优点是毋庸置疑的,但我国法学本科学生和美国不同,是高中生直接进入高等院校接受法学本科教育,他们毫无法学基础知识,刚进校门就使用案例教学法可以说根本不现实。“故以分析判例方法为初治法学者之工具,要为最不合理之途径。”[2]因此案例教学法运用于法理学课堂教学至少应当是在大二以后,学生有了部分专业必修课的基础,方可采用此方法,这点尤为重要。在案例教学法的具体运用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1.选择合适的案例
  教师可以根据教学内容的需要,从现实生活中,或文学、影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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