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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地方高校法学专业定位的思考           
关于地方高校法学专业定位的思考
索,与时俱进,创新法学人才培养的模式。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现代社会对专业设置和专业人才的需求也不断变化。法学教育也应当顺应时代变化,专业建设要顺应时代的发展,才能满足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因此,法学教育应当结合实际创新法学专业和课程设置,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教育观,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一个法律人才的素质基本构成要素有三个要素:第一要系统掌握法学专业知识;第二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第三要具备扎实的法律基本技能。建立法律人才模式是一个系统工程。只有将法律素质教育、法律职业教育、法律技能培训有机整合,才能构成完整的人才培养模式。高等院校的法学教育不等于法律人的培养,仅仅是法律人培养的第一个阶段。所以,素质教育应当是各个专业和各个职业背景的素养教育。所以,地方高校法学专业的人才培养是法律人培养的基础,它必须是素质教育,也必须是培养应用型的人才。如何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需要结合本院校的实际,整合教育资源,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联合社会力量。论文联盟wwW.LWlm.com
  最后,地方法学专业在人才培养方面应具有全球意识。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中国经济成为世界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激烈的国际竞争过程中,许多新领域急需高端的专业化的法律人才。所以,地方法学专业在面向本地培养人才的同时,应当具备面向世界培养人才的战略眼光,这也是高等法学教育责无旁贷的历史使命和责任。
  三、准确定位地方高校法学专业的现实意义
  准确定位地方高校法学专业,能够明确地方高校法学专业的特色内涵,解决地方高校法学专业在人才培养方面存在的认识偏差和诸多现实问题,使地方高校的法学专业为地方经济建设和区域发展服务,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挥应有的作用,使地方高校法学教育培养的人才真正成为国家和社会需要的、合格的、应用型的高级专门人才。
  参考文献:
  [1] 陈雪丽.法学院系数量30年增100多倍毕业生就业率最低[N].北京晚报,2009-03-10(3).
  [2] 张文显.法理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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