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中的“软法”现象探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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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中的“软法”现象探究
“软法”作为一个在国际法中被频繁提及的词,自从诞生起就被学者们频繁的谈论着。尤其是进入当今社会,“软法”更是被推上国际社会的前台,在国际法律秩序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国际社会的发展和“软法”的这些属性,昭示着“软法”未来的发展趋势。 论文联盟*论文联盟*编辑。 一、软法的概念 “所谓软法,是一个相对于硬法—依靠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而存在的概念,是指原则上没有法律约束力但有实际效力的行为规则”。“软法”一词自从诞生,围绕其展开的讨论就一直存在,国际法律实践也是频繁地使用“软法”这个术语,尤其是进入现代社会。所以在处理国际问题时,不能忽视软法。在国际实践中,这个术语包含下列文件:国际组织决议、国际会议决议或宣言、政府高官峰会宣言、双边会谈成果、单边声明以及国际贸易组织争端解决程序框架下的建议等等。 从性质上说,“软法”不属于法律的范畴,当然也不可能是国际法的渊源,做出这种说法的根据是软法没有法律强制约束力。但是,软法可以与国际条约、国际习惯法甚至国际一般法律原则相互作用,产生积极的规范作用和重要的法律效果,是国际法渊源的辅助材料。在一定条件下还可以逐步转化为国际习惯法。在国际法律秩序大厦中,除了习惯国际法和国际条约这一主架,是否还要承认国际软法这一支架,已经引起了许多国际法学者的关注。国际软法在人权、环境等领域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有学者甚至把国际软法看作是国际法的“第三渊源”。 由于学者们对于软法一直存在争议,我们对于其概念也难以作出细致的界定。通过其与硬法的对比,或许我们会对其有进一步的明确。首先是实质上的区别,硬法可以表现出法律的明显特征,即强制约束力,来保障其最终的实施,而软法则表现出更大的灵活性和自由度。硬法以国家强制力保降实施,违反或不遵守硬法可能产生相应的法律责任,即法律制裁。软法不具有强制力,其遵守完全基于自愿。违反软法可能遭到舆论的谴责,但不会导致法律制裁。当然,硬法的这种强制力只 [1] [2] [3] [4] [5]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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