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农村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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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在干部任用上,主要的方式还是以组织点名考察为主。从而导致基层干部均按上级命令或指令开展工作,而并没有真正做到他们的份内工作,体现在脱离本地区实际的经济发展规划,指标脱离实际,导致基层虚报浮夸,统计数字失实。这种做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造成了很大危害,严重损害了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了广大群众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4.农村财政投资体制存在弊端。由于中国的财政运行模式,导致财政命脉和投资大多掌握在上级手中,越是基层,财政越困难。所以向上级争取项目、申请资金,已成为农村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久而久之就会产生政府行贿、投资回扣等腐败问题。以上问题,不但造成了人为浪费,增加了行政成本,而且由于农村基层财政大多十分紧张,所有花费难以正常核销,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各种截留、套取国家建设资金行为的发生。 三、扎实推进农村基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党对农村政策的调整,现行农村行政体制急需改革。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特别强调要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因为这是健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体制保障,是实现城乡一体化建设的理论指导,是使中国广大农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的基石。要扎实推进农村基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当前的任务主要是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1.科学设置政府行政机构,裁减农村行政冗员。政府改革应由由减人、减事、合并机构的行政职能调整,扩展到减少层级的地方行政体制框架改革,销市地一级,强化县一级,精简乡一级,充实村一级,实行市、县分置,逐步从“城乡合治”走向“城乡分治”,继续加大农村政权改革力度,实行以合并机构、裁减人员、撤乡并村为主的行政减员方案,缩减编制,减政放权。按地域人口重新确定县乡政府财政供养人数,定期检查,严格控制,不得超标。坚持因地制宜、精简效能、权责一致的原则,转变政府职能,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2.完善村民自治制度,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政治建设。实行村民自治既要坚持党的领导又要善于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方法。十五届三中全会提出:“扩大农村基层民主,要在党的统一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充分发挥乡(镇)、村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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