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证据法学教材看我国证据法学的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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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联盟*编辑。 摘要:证据法学教材对于我国证据法的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有着导向和指引的功能,因此在编著教科书时必须慎重;然后通过对证据法学教材进行分类并深度剖析,指出其侧面反映了证据法学的发展;最后在此基础上评论了何家弘所著的《证据法学》。 关键词:证据法学;何家弘;法学教材 [中图分类号]:1253.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2139(2010)-16-0206-01 一、证据法学教材的重要性及编著现状 证据法学教材的编著,不论是对该学科的发展,还是对社会普遍认识的提高都发挥着重要作用。因为证据法学教材的主要消费者是法学本科生、专科生和法律硕士等。这个时期的学子们都处于知识储备阶段,只是白纸一张,任人书写,任何的误导或者错误都会留下难以磨灭的污点。将来某些选择了其他行业的人,对证据法学的认识就只停留在教材内容上,那教材编写的水平就直接影响了社会大众对其的普遍认识。至于继续在法学界发展的学子,对此可能有了更深的认识,也可能因当初的误导而走了不少远路。因此证据法学教材对整个学科的发展也同样重要,在编写时必须慎重。 另一方面,证据法学教材是证据理论发展的客观反映,但又与专著式有所区别,后者主要在于论述学者自己的观点和看法,重在创新,而教材不论是在措辞上还是在观点、专用词的表述上都应当内敛,采用通说观点。有的学者试图在教材中罗列各方观点,欲更详尽地说明问题,但对于初学者而言,却显得杂而乱。当然对于深入研究者来说,这样的编排却是非常合适的。所以证据法学教材的编著还应当区分特定人群,如研究生与本科生等,将初学者和深入研究者区分开来,不能一概而论。 由于受职称或者其他利益的驱使和影响,教材的编著正如火如茶地进行着,各种写作水平参差不齐的教材充斥着整个法学界。本科生和专科生是主要的消费群体,教材的选用一般取决于老师的决定,而作为职称利益和商业利益的追随者,有不少老师直接选用自己编写的教材,这对初学者的知识结构和学科兴趣将会产生很重要的影响。因此,为了法学界的将来,是时候对教材的编著进行大刀阔斧地改革了。 二、证据法学教材的分类及发展 笔者认为,我国证据法学类教材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 [2] [3]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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