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受处分学生“再教育制度”的构建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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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学生管理中,面对违纪学生应给予的处分时往往显得有些犹豫,考虑到处分会跟进学生的档案中,对学生将来的就业等方面造成不良影响而不忍执行;但如果不严格执行制度,势必造成学校管理的人情化和随意化,长此以往必将导致校园不良学风、校风的形成,这与国家当前提倡的依法治校也是相违背的。因此,建立受处分学生再教育制度将增强学生管理的人性化和制度的健全化,有效地化解学生处分执行中的尴尬境地。 三、“再教育制度”构建:高校人本和谐发展的有效保障 1 心理救助制度:心理预警+障碍疏导 大学生处于青春期阶段,心理情绪不稳定,处于一种自我叛逆与社会适应的交替阶段,青年期的大学生虽然生理上已经渐于成熟,但其自我意识、社会意识发展仍处于未完成阶段,尤其是受处分学生这一弱势群体,其心理的脆弱性表现得更为明显。面对高校受处分学生所表现出的种种心理特征,如果得不到及时关注与疏导,势必对学生今后的学习生活产生深远的影响。为此,高校应建立受处分学生心理救助制度,具体包括心理预警制度和障碍疏导制度等。心理预警机制是以预防为主,集学校、家庭、院系、班级、寝室五位一体的受处分学生心理健康监督预警机制。对于受处分学生,教育者尤其是学生工作者应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对他们所犯的错误进行严厉的批评和分析,使其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及危害性。另一方面,教师要多与受处分学生进行情感交流,用情温暖人心,用爱缩短距离,以平等、友善的态度去帮扶他们,充分理解和信任他们,并善于发现他们身上的闪光点,适时鼓励,唤起他们内心深处的发展动力,从而使他们能以积极的心态面对自己的未来生活。心理疏导机制即针对已经出现心理障碍的如自卑心理、放纵心理、孤僻心理等受处分学生,通过开展个别咨询和团体心理辅导活动,做到四个到 位,即保障(办公设施、配备人员、机构经费)到位、普查(普遍测试、心理档案、学生抽测)到位、咨询(日常咨询、网络咨询、辅助咨询)到位和跟踪(重点防范、及时沟通、个别疏导)到位。教育者要在实际工作中关注受处分学生的行为变化,并及时地给予不同程度的心理疏导。可通过建立良好辅导关系、发掘受处分事件的意义、与受处分学生共同制定可行性目标、创设宽松的人际环境、提供更多的支持资源等途径,及时化解学生的心理危机,促进他们心理健康状态的回归。 2 论文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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