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范文 | 演讲致词 | 汇报体会 | 总结报告 | 公文方案 | 领导讲话 | 党建工会 | 论文 | 文档 | 
您现在的位置: 范文大全网 >> 论文 >> 今日更新 >> 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高校受处分学生“再教育制度”的构建思考           
高校受处分学生“再教育制度”的构建思考
予适度的奖励和惩处”。从制度的可行性看,参照我国公务员纪律管理条例,“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由处分决定机关解除处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既然代表行使国家权利的公务员都有处分解除制度,那么作为人才培养的高校学生管理为何就不能有处分解除制度呢?近年来,我国台湾及内陆的一些高校也已经开始关注并探索处分降解制度的构建与实施。处分降解制度的设计与实施中应把握两个关键问题:第一,处分降解制度的原则性。处分降解制度的实施过程中要坚持教育性原则和规范性原则,即处分解除的根本性目的

是教育学生、激励学生,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其降解的条件应该明确规范、严格要求、认真考核,从而避免处分解除制度的盲目滥用而亵渎了学生管理的法制性。第二,处分降解制度的程序性。高校处分解除制度应包括“确定考察期——跟踪考核——提出申请——合议表决——综合鉴定”等环节。具体地说,对于受处分学生,教育者应首先根据其所犯错误的严重性程度确定其考察时限;在考察期内,教育者应论文联盟http://wWW.LWlm.Com及时跟踪和全面了解受处分学生各方面的行为表现;考察期结束后,由受处分学生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学院提出降解申请;学院通过合议和民主表决的方式,对受处分学生做出综合鉴定,确定是否对其实施处分降解制度给出学院处理意见,将学院意见呈报学校学生主管部门审批,最终将其落实到受处分学生的档案中。
  总之,高校受处分学生再教育制度在我国学生管理领域尚处于探索阶段,其理论体系和操作路径还不够完善。但它的构建是高校保障学生合法权利、完善学生管理机制、推进教育民主化进程的必要环节,它顺应了依法治校的要求,体现了人文关怀,关注了学生的内心期待

上一页  [1] [2] [3] [4] [5] 

  • 上一个论文:

  • 下一个论文:
  • 推荐文章
    高校教工党支部建设及党员再
    成人高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改
    浅析高校统计学教学存在的问
    中西方礼仪文化差异对高校教
    终身教育理论与高校体育教师
    基于和谐管理理论的高校辅导
    高校无机化学课程教学的现状
    高校教学档案管理的特点及现
    浅议高校行政管理的法制化
    浅谈提高高校行政管理效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