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能源与粮食安全及减排温室气体效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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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可见,其开发生物燃料/材料计划的出发点,决不仅仅是为了替代一部分石油。 至于欧盟国家,更是将生物能源的减排温室气体效应,作为发展生物柴油等生物燃料的首要目标和议事出发点。因为它们都签署了具有国际约束力的“京都议定书”。而且在即将进人“后京都时代”之际,又都相继制定了更雄心勃勃的温室气体减排规划。瑞典首相2006年5月在该国举行的一次生物能源国际会议的开幕词中,除郑重宣布瑞典将在2020年“告别石油”之外,还将生物能源的开发利用上升到事关道德的高度。 3 否定生物燃料的环境和减排效益缺乏根据 一般公认,生物质能是典型的低碳燃料。就能源利用对大气环境造成的影响而言,生物质能有两大基本特点:一是燃烧时获单位能量所产生的温室气体量,只有化石能源的1/8左右;二是如从生物质能的全 生命过程(Life cycle,指从植物的种植到最终被烧掉)来讲,生物质能的温室气体“投”“产”平衡,是所谓“碳中性(carbon-neutral)”的。 但近来有人在报刊上著文却宣称,原来所说的生物能源有利于减排二氧化碳的效应不但不存在,甚至是负值等等。 查阅文献发现,这类媒体文章对科学家的研究报告是断章取义,只引结论而不提结论的前提。关于“生物能源不但不能减排、论文联盟http://wWw.LWlM.cOM反而会增排温室气体(二氧化碳)”说法的由来是,权威的学术刊物《科学》(Science)2008年2月发表了T.Searchinger等与J.Fargione,D.Tilman等的论文,介绍了测算东南亚地区在砍伐热带雨林和开垦湿地以种植能源作物后,会释放大量的碳封存量的研究结果,提出了“碳债”(Carbon debt)的概念。据此,有人片面指责印尼等国为生物柴油而大力发展油棕,进而肆意砍伐热带雨林和开垦湿地。事实上,种植能源作物绝不意味着必定要垦荒。至于某些国家为出口木材而伐林的事,早在生物能源问世前在印尼等国就一直存在。而且即便是发展棕榈油生产,大部分还是供食用而非制生物柴油。例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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