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福建省天然林保护的管理体制 |
|
|
罗斯的管理体制,明确天然林管理的具体单位,明确管理的职权,有效的管理本省的天然林资源,降低天然林数量的流失。 福建省可以在俄罗斯的三级管理体制基础上,明确福建省政府、林业厅以及福建省各地方林业局、自然保护区的权责,以福建省政府为核心,统一管理福建省森林资源,在福建省政府之下,林业厅、各林业局、自然保护区各司其职,合理论文联盟http://wwW.LWlm.cOM有效的管理福建省天然林资源。 (一)福建省政府 1.福建省政府可以结合福建省本省的天然林分布特点,制定本省天然林保护的条例,借鉴我国其他已经有天然林保护条例的省份,如四川、内蒙古等等,结合本省的森林特色制定出本省的有关天然林利用、更新、保护以及监督的天然林保护条例。 2.福建省政府可以组织天然林保护的研究以及和我国内其他省份的合作,明确天然林发展的目标,合理规划天然林发展的道路。 3.在管理上,给予福建省各地方充分的权利,允许各地方在本地方天然林具体情况的基础上,开展本地方天然林发展的道路。鼓励天然林保护与经济协同发展,鼓励在不破坏天然林更新、再造的基础上对天然林进行采伐,发展林业经济。 4.在经费上,给予地方以及自然保护区等充足的后备储存力量,制定本省类天然林保护的经济制度,例如天然林采伐的税收基点。 (二)福建省林业局 福建省各林业局在福建省政府制定的天然林保护的地方性法规的基础上,结合本地方天然林保护的特色,有的放矢的开展天然林保护的工作。例如,制定本地方的天然林经营活动法规;协同本省类的其他地方或是相邻地方开始天然林的更新、再造以及监控;在林权下放的大背景下,鼓励群众对天然林进行合理的开发,充分发挥天然林的经济价值,可签订采伐协议、签发采伐证书进行合理的约束;对于本地方天然林的发展情况及时的向上级进行汇报。 (三)福建省自然保护区 自然保护区可以作为一个相对的基层单位,对本自然保护区的天然林进行管理,在此自然保护区内,禁止对天然林的一切采伐,发展天然林的景观价值。 在本自然保护区内,可以制定本自然保护区的管理条例及管理办法,对自然保护区的生产以及经营活动进行约束。 四、结语 天然林是森林资源的主体,加强天然林的法律保护尤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
|
|
|
上一个论文: 我国海上搜救管理体制立法探析 下一个论文: 浅谈县级供电企业继电保护管理体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