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财政支农资金会计监督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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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1.会计核算没有确立财政支农资金为主体。中国财政支农资金会计监督体系有三个相对独立的分支: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事业单位会计。三种会计主体均没有一个完整记录财政支农资金运动的账户体系,不以支农资金作为一个核算与报告的主体来系统反映财政支农资金运动的全过程,各自仅记录自身有关财政支农资金的划拨或者付款事项,对流转出预算单位之后的支农资金的使用情况没有或很少有核算,甚至没有支农资金形成的资产信息。从财政总预算会计的角度看,此类财政支农资金只有支出核算,没有结果核算,这就使财政支农资金运作失去会计监督。对财政支农资金运作的负债没有考虑核算问题,财政支农资金给政府带来的财务风险自然就不去反映,由于核算范围有限,不能覆盖财政支农资金的全部业务。三种会计主体的会计核算各自相对独立,进行信息汇总时只是按照行政级别对财政资金的总体情况进行汇总,没有对财政支农资金进行专项汇总的制度安排,因此,没有一个会计主体能够完整反映支农资金的分配及使用情况。信息使用者无法及时获得支农资金分配与使用的会计信息,无法对支农资金支出全过程进行监督,也无法实施有效的控制。财政总预算会计不核算财政支农资金拨款以下的各阶段的经济业务,信息使用者无法在微观层面上及时获取财政支农资金后续的分配与使用情况的信息,也无法在宏观层面上及时了解政府整体的会计信息,以致对财政支农资金投资效果的分析非常困难。编辑:www.ybask.Com 。 三种会计主体采用不同的会计科目对财政支农资金进行会计核算,记录的会计信息的口径不统一,缺乏可比性,信息使用者也很难从三种主体的会计信息中把财政支农资金的信息分离出来加以分析和使用。 2.会计核算基础没有按照财政支农资金的性质选择。财政支农资金会计监督模式不是以资金的性质不同来选择会计确认基础,而是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三种主体采用不同的会计确认基础,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大多使用收付实现制,只有很少的事业单位会计和部分财政总预算会计事项使用权责发生制,使财政支农资金的会计核算在不同的主体中运作采用不同的会计确认基础进行确认与计量,造成会计信息的有用性、谨慎性等质量特征要求遭到损害,会计核算难以实现其目标。 3.会计核算的财务报告体系不完善。目前几乎所有发达国家都提供财政支农资金的专门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报告和现金流量报告,而中国现行的预算会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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