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 深化企业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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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的能动作用得以全面且充分的发挥,为企业为社会的发展服务。 (一)“人”的年龄与人的行为 人所共知,年龄过小(不满16周岁)或年龄过大(超过60周岁),都是不适于从事井下采矿生产的;其主要原因,如年龄过小还只是处于人生刚刚起步阶段,不但在体质发育上不成熟,精力上也还不能满足井下生产的实际需要,阅历上就更缺乏历练;而年龄过大的呢,体质上往往多病,大脑反映慢,行动迟缓,遇到危机时多会由于处理失当而酿成不幸。在现实社会中我们常常看到,不管国内还是国外的一些私企老板们的一致共性:胆子往往特别大,发财梦也相当迫切,行动上都很“果敢”,甘冒天下之先。体现在用工管理上,就是“不管三七二十一,视国家法律、法规如蔽屐,冒天下之大不韪”,不管是十三四的娃娃,还是年届古稀的老叟,都敢招进来为其所用,结果是给地下生产埋下多重安全隐患。而这些安全隐患经过一定时间的“发酵”,适时会酿出众多安全事故的“苦酒”来,不管你愿意不愿意,这些“苦酒”,必然由酿造苦酒的人喝下去,表现为给生产经营、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不但众多而且重大的损失,甚至造成社会的不安定。来源:Www.Ybask.Com 。
(二)“人”的学历与人的行为 虽然从事井下生产不是必须要很高学历的行业,但对于一个优秀矿山企业管理者来说,员工的学历依然是一个必须加以重视的细节。就目前的所闻所见,最适于从事井下具体生产的学历是那些来自合格的职业高中学历者,不高也不低,够用还不浪费,而且还有职业基础;其次是那些优秀的初中毕业生或一般的高中毕业生,第三,一定数量的工程专业的大、中专学历者是必不可少的,必须适当地聘用一些。如果只是招些小学毕业或连小学都未毕业文盲,是很不适于从事井下生产的,即使勉强用之,从长远的管理角度看,于企业弊端很大。
(三)“人”的嗜好与人的行为 虽然从事井下生产的不需要必有子期、伯牙之高品,竹林七子之博雅,但要让那些“嗜酒、嗜赌、嗜色”等等不良嗜好很深的人来从事井下生产,并要求他们发挥促进生产、稳定安全的良好作用,实在是犹如“与虎谋皮”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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