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法史中的和谐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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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刑法史中的和谐理念
一、中国传统法律文化 中国传统法文化,在论文联盟http://Www.LWlm.CoM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了自己独特的理念、价值和品格、由于对文化理解的多元性,在法学界对中国传统法文化也具有不同的理解,可谓众说纷谈,莫衷一是,至今尚无权威的界定。笔者认为,中国传统法文化是中华民族在长期的共同生活过程中所认同的、相对稳定的与法和法律现象有关的制度、意识和传统学说,是中华民族队法律生活所特有的思想观念、理想人格、情感倾向,是中华文明发展过程中在各个时期社会上层建筑中有关法律思想、法律制度、法律设施等一系列法律活动及其成果的总和。 二、和谐理念是中国传统法文化的思想基础 和谐是中国传统法文化的思想基础,也是中国古代法律的精神理念,它贯穿于中国古代法律的方方面面,形成了中国古代法律独特的风骨。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以德主刑辅、诸法合体为表现形式以和谐无讼为价值取向。第一,重视和强调伦理亲情。例如法律在一定程度上允许“亲亲相隐”,法律传统体现了对人性的呵护、关爱和热爱,体现了法律不强人所难的设计理念,也体现了法治对社会和谐的价值追求;第二,重视道德教化。编辑:www.ybask.Com 。 中国法律传统崇尚善追求善,体现在国家法律上就是追求善治,即用博爱的胸怀和精神来制定贯彻法律;第三,以和谐为价值导向。经验及理论告诉我们,社会和谐来自于人际关系的协调,人际关系的协调来自社会关系的合理性,社会关系的合理性决定于社会结构。 三、和谐理念在中国传统立法、执法、司法文化中的体现 1.立法:“则天立法”的原则。 “则天立法”是天人合一的思想产物,它反映了中国古代统治者以与自然和谐统一为价值目标。“故圣人因天秩而制五礼,因天讨而作五刑”。天理体现为国法,国法是天理的化身,天理赋予纲常以神圣的 性质,增强了司法的权威性,对违法礼法者具有更强的威慑力。 2.执法:“刑狱时令”等顺应天时的制度。 封建统治者在论文联盟http://Www.LWlm.CoM实施法律方面确立了严格的刑狱时令原则,强调“赏以春夏,刑以秋冬&rdq[1] [2] [3]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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