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理学角度谈死刑的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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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犯过这个错误呢?”最终,他悟出了其中的道理:假如让一个人知道犯某一个错误的后果是死,那他基本上永远不会犯这个错误!这一例子无疑告诉我们:死刑的威慑力是巨大的。前面已经讲过,生命的价值高于其他任何事物,正因为人人都认为生命的价值是最高的,所以人们才最珍惜它,而死刑正以“故意杀人就会被剥夺生命”来威慑所有人,这样做既有效利用了这一强大威慑力,又不违背“等价”原则,可谓恰如其分。值得提出的是,有的学着竟然怀疑死刑的最大威慑力,甚至认为无期徒刑的威慑力要大于死刑。这显然不符合逻辑,假如对于罪犯来说无期徒刑要比死刑更可怕,那么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大可以通过“自己为自己执行死刑(自杀)”的方式来逃避“比死刑更加可怕的无期徒刑,”可现实中为什么很少有罪犯会这么做?这也完全说明在人们心中死刑要比无期徒刑更加可怕,即死刑的威慑力要比无期徒刑大,前文所讲的生命的价值比自由的价值更大和人的“趋利避害”的本性也从本质上说明并决定了这一点。 上一页 [1] [2] [3]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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