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二宪法拐点
1982年12月4日下午5时,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就宪法修改草案开始投票表决。 第五届全国人大代表任期为1978年至1982年,当天出席会议的3040名代表手持同时用汉文、蒙古文、藏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朝鲜文印制的粉红色“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表决票”,走向预设在会场内的30个票箱。 紧张的计票工作进行着。“可不可以公布表决票数?”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宪法修改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彭真觉得这个建议合理,要求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下称法制委)副主任王汉斌再去请示坐在人民大会堂119厅的胡耀邦。胡耀邦说,“我看可以公布。”这也是全国人大会议第一次公布通过法律的票数。 当日下午5时45分,由大会执行主席习仲勋宣布,赞成票3037张,反对票没有,弃权票3张。新宪法通过了。 1949年后不到30年的时间里,中国共有三部宪法出台,分别是1954年制定的第一部宪法;1975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制定的第二部宪法;1978年宪法是粉碎“四人帮”后,由以华国锋为首的宪法修改委员会起草的七八宪法。编辑:www.ybask.Com 。 当时,“文革”的阴霾还未散去,继续革命的冲动依然隐藏在社会和体制的深处,作为对“文革”结束初期的政治生态的描摹,这次修宪的指导思想是高举毛主席的伟大旗帜,继续革命,巩固和发展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胜利成果。 八二宪法是在上世纪80年代初思想空前解放、一系列历史大事发生的当口,新中国出台的第四部宪法。这次修宪期间,对包括是否实行“两院制”、中央与地方要不要分权、要不要搞“三权分立”,以及是否将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思想、坚持党的领导写入宪法等重大问题均曾提交讨论。这些问题即使在今天看来,都显得大胆而超前。 不过,由于纷争不休、共识难达,包括设立“两院制”和“宪法委员会”等构想未获通过。“参与八二宪法修改的人,多吃够了‘文革’的苦,所以其中不少重要规定本是针对&lsq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