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1141号审计准则透视科龙财务报表舞弊 |
|
|
龙电器竟能在2001年仅有3.34%的增长率的情况下,在2002年飞速增长26.44%。此后,就一直保持高速增长。第二,科龙电器销售毛利率虽有起伏,但变化不大,始终保持一定水平的利润率,却在2000年和2001年分别亏损6.78亿元和15.56亿元,由表1可知,其产生巨大亏损的原因是高达14.65亿元和22.05亿元的费用。第三,科龙电器在保持较高的销售毛利率和盈利的情况下,现金流量增长率竟是负数,并且连续几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均落后净利润,尤其是2003年在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达到26.44%的情况下,现金流量与2002年相比不增反而减少396.46%,减少额为57.41亿元。从这三个异常现象中可以看出,科龙电器的收入、费用和现金流量属于重大错报风险集中领域,是审计的重点领域。结合上面分析科龙电器舞弊风险因素的结论,可以得出科龙电器存在舞弊风险,按1141号审计准则规定,舞弊属于“特别风险”,应进一步实施审计程序。 分析程序析本身不是证据,只是表明进一步调查的方向。因此,在识别舞弊时,注册会计师应该将分析程序的结果和审计中获得的其他信息一起考虑。整理:WWW.YbAsk.COM 。 4、考虑有助于识别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的其他信息 1141号审计准则第四十六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时所获取的其他信息,分析这些信息是否表明被审计单位存在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其他信息可能来源于项目组内部的讨论、客户承接或续约过程以及向被审计单位提供其他服务所获得的信息。这一程序应当结合公司在询问、考察舞弊风险因素和分析程序的实施中的相关表现,以及相关专家的意见,在审计小组内部讨论的基础上完成。 2001年,科龙电器一子公司在未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情况下,为其主要股东容声集团有限公司的债务提供23000万元的债务担保。该项债务最终被强制执行,并导致科龙电器需要为容声集团偿还约21100万元的债务。这事项在一定程度上证实了科龙电器的治理层形同虚设,监事会也没有起到监督作用。 科龙电器舞弊的显著特点是,通过频繁与关联方交易、伪造销售合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银行等外部第三方串通等手段编制虚假财务报表。这种造假仅通过账账核对、账证核对以及证证核对是无法查出的,甚至控制测试也会部分失效。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
|
|
|
上一个论文: 新型城镇化将是十八大后的一个大战略 下一个论文: 内部审计准则对审计抽样的定义值得商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