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与新中国第一部宪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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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大事。” 12月27日,毛泽东带着宪法起草小组来到“水光潋滟晴方好,山色空蒙雨亦奇”,景如“人间天堂”的西子湖畔——刘庄宾馆。刘庄宾馆沿湖依山傍水而建,绿树成荫,小鸟掠湖而过,蜻蜓四处起舞,景色分外妖娆。当时负责安排毛泽东一行的中共浙江省委书记谭启龙回忆说:“毛主席住在刘庄1号楼。每天午后3点,他便带领起草小组驱车绕道西山路,穿过岳王庙,来到北山路84号的办公地点。当时北山路84号大院是由主楼和平房两部分组成。”“毛主席就在平房里办公,宪法起草小组在主楼办公,往往一干就是一个通宵。” 对于长期处于封建专制统治,1840年以后沦陷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中国来说,宪法是从西方输入的舶来品。从1908年清朝政府公布《钦定宪法大纲》算起,此时宪法在中国的历史还不超过半个世纪。而资产阶级宪法,已经有100多年的发展历史,从1918年俄罗斯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宪法算起,无产阶级宪法也有30多年的历史,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为了起草新中国第一部宪法,毛泽东广泛阅读和研究了世界各类宪法。他认为制定本国宪法,参照别国宪法和中国历史上有过的宪法,是完全必要的。人家好的东西,结合中国国情,加以吸收;不好的甚至是反动的东西,也可以引为鉴戒。 毛泽东多次强调说:“我们的这部宪法,是属于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因此,他特别注意研究和借鉴1918颁布的《俄罗斯社会主义联邦苏维埃共和国宪法(根本法)》,1936年颁布的苏联宪法——“斯大林宪法”,以及斯大林《关于苏联宪法草案的报告》。此外,还注意参考东欧一些人民民主国家的宪法。 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法,毛泽东也作了比较深入的研究。他对资产阶级宪法和资产阶级民主,采取历史唯物主义的态度,不是一笔抹杀。他说:“讲到宪法,资产阶级是先行的。英国也好,法国也好,美国也好,资产阶级都有过革命时期,宪法就是他们在那个时候开始搞起的。我们对资产阶级民主不能一笔抹杀,说他们的宪法在历史上没有地位。”在几个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法中,毛泽东比较看重1946年《法兰西共和国宪法》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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