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损伤的心理学研究文献综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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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的可能因素。 (二)性格因素 性格是表明一个人对现实稳定的态度,且表现为习惯化了的行为方式之中的个性特征。一个人比较稳定的在处理事情中能经常表现出来的个性特征统称为性格。更容易造成运动损伤的学生或运动员大致包含以下几种:个性敏感、性格比较孤僻固执、性格外向和性格不稳定。人们的性格是不同的,与人体自身的差异有很大的关系,性格差异的不同导致人们唤醒状态的不同,处于两个极端的学生进而在完成动作时心里对运动内容漠然或者过度兴奋,而在选择时可能会出现判断上的失误或者偏差,易产生恐惧心理,不能更好、更准确地完成动作,从而导致运动损伤的发生。 虽然有关人格与运动损伤关系的研究结果并不一致,但这并不代表人格因素与运动损伤发生率无关。颜军指出人格因素与应激源、应对策略能产生作用,在特定情况下会对学生产生反应,虽不是导致运动损伤的直接原因,但是是不可忽视的原因。[5]这些因素包括:意志坚韧性、团队协作能力、竞赛特制焦虑、自我控制能力、自我概念以及性格的内外向等。 (三)动机因素 所谓动机,是指引起和维持个体的活动,并使活动朝向某一目标的内在心理过程或内部动力。在动机作用的刺激下,人们才能产生各种身体活动,才能完成各种各样的动作。有关研究表明,在成功的体验中,如运动员进行大幅度的身体练习,自己的成就感更容易满足。在此原因的刺激下,使运动员在训练中,为了满足自己的成就感,承受不同类型的伤病和承受不同程度的痛苦,长此以往更容易造成慢性损伤,如肌膜炎、髌骨劳损等。并且不能正确对待,仍坚持参加锻炼,新的损伤就难免产生,而这样造成的后果则是导致旧的运动损伤的恢复时间延长,还可能导致不可逆的运动损伤。[6] (四)心理准备因素 人们为了解除心理上的焦虑、烦恼和痛苦,常常会自觉不自觉地采用种种使自己容易接受的方式来处理当前所要面对的特殊情况,人们统称为心理准备。在训练时运用动作技术过程中,运动员常因练习次数多,心理松懈,而出现说话、打闹或心不在焉的情况,以至于做动作时准备不充分,不加思考地轻率地去完成动作,往往会造成损伤。[7]个别运动员在掌握动作的过程中,不顾及自身身体状况,强行完成动作,这些心理因素常常导致身体的损伤。 二、心理预防和康复措施 在目前的研究中,关于运动的康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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