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论音乐的艺术本质 |
|
|
生活上,而且也只能为主体的内心生活而存在”。音乐中声音与内心生活的特殊关系,表现出主体最内在的自我和观念。音乐作品与主体之本文由论文联盟http://www.LWlM.Com收集整理间不再如造型艺术那样是一种观照的关系,声音(物质材料)作为表现手段是符合内心生活的表现方式,但是声音只能表现无外在客观存在的内心生活,即完全抽象的主体性。 内心生活通过情感与声音这一表现手段达成联结,音乐除了情感的表达,它还具备通过知解力对其客观化的定性认识,譬如以数的关系为基础的音程、和声、节拍、节奏,等等。由声音之间的数量关系作为音乐形成的基础并不能直接反映声音的本质,本质本应表现的是提供受众领会与理解的主体(作曲家)的心智,音乐艺术调和了外在的形式范畴与主体内心生活的自由表达两者的对立冲突。音乐是一种最大限度地占据情感领域与自身固有的知性原则相结合的艺术形式。 黑格尔认为,艺术是理念自运动生展到特定阶段的表达。他对音乐本质的揭示基于对整体艺术本质的考察,即从理念及其表现方式的关系作以阐述。他用音乐独特的艺术形式彰显美的理念的固有内涵,作为理念外化的感性因素,声音显现出理念自身要求的具体性与丰富性。相对其他艺术类型的感性材料而言,声音以更具观念性的特征存在于内心生活,由此作品的精神性内容及其表现方式均显示出主体性特征,音乐作为“最自由的艺术”成为“浪漫型艺术的中心”。 三、结语 黑格尔从哲学层面上认识音乐艺术,他将处于主导地位的精神作为音乐的本质特征,由此触及了美的理念在音乐艺术中的显现问题。浪漫型艺术的内在精神表现为主体的内心生活,精神自身的原则需要有能够与之相适应的材料(媒介),即逐渐脱离外在客观性相而具观念性的材料。由于音乐艺术的声音材料所具有的观念性,因而音乐无论内在的精神内容还是外在的表现方式都存在于主体的内心生活。 黑格尔的音乐哲学观即音乐是主体内心生活的直接表达。由于精神的内容及其表现方式是音乐的艺术原则,感性因素与观念性意义均是音乐的内在特质而处于主体的内心生活。因而,从这个意义上说,“音乐就是精神,就是灵魂”,这是黑格尔式的对音乐本质的阐释,它来源于黑格尔哲学体系的逻辑构架,是对音乐本质亘久追问的解答,也为我们提供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
|
|
|
上一个论文: 造访欧洲中心的音乐之都 下一个论文: 劳动概念的微观阐释:黑格尔与马克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