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保障作用。循环经济必须制定必要的法律法规,借助于法律手段来约束企业与社会成员的行为,杜绝过度浪费而耗竭资源的短期行为,以及单纯追求经济增长而破坏环境的急功近利行为。我国在发展循环经济中,先后制定了《节约能源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提出了发展循环经济的相关要求,在循环经济立法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从总体来看,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还存在诸多不足,在支撑循环经济发展上仍存在不少问题。一方面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框架体系缺乏基本法、综合法与专项法三个层面的整体联动,立法体系不够完备;另一方面已有的一些法律法规比较原则笼统,缺乏必要的强制性标准等技术法规,可操作性不强,相关法律之间存在不够协调、有关的配套措施不到位;在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缺乏利益相关方的参与机制,往往过多照顾部门的意见,没有建立起行之有效的效果评估机制。此外,现行有关的环境保护法律中的一些制度,其着力点仍是末端治理,不能适应新形势下源头防污控污和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因此,政府吸收和借鉴国外先进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应当致力于循环经济立法体系的构建,要抓紧研究制定《循环型社会基本法》,与现有的诸如《节约能源法》、《清洁生产法》等综合性法律相配套的、操作性强的法律法规,如加紧制定《循环经济促进法》、《资源综合利用条例》、《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形成基本法、综合法和专项法三位一体的完备的法律体系,为循环经济发展提供强大的法律支持。
(三)制度强化作用。发展循环经济必须进行制度创新,建立符合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社会经济制度。首先,要把发展循环经济纳入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编制和实施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有利于弥补市场失灵和合理配置公共资源。由于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具有指导性和长远性,因此,把循环经济纳入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中,明确循环经济的战略目标和各阶段分步实施计划,提出发展重点和政策措施,编制节水、节能、节电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等专项规划,对于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其次,要构建绿色gdp核算体系。不可否认, gdp是衡量经济增长极为重要的指标,但并不是唯一的指标。这个指标最大的缺陷在于,人类生产和消费活动中使用的资源环境成本在国民经济核算中得不到反映,资源环境债务在国民账户的资产负债表上也得不到反映。正是这种缺陷的存在,使人类在生产过程中忽视了资源环境代价,造成资源极大丰富、环境容量无限的错觉,而盲目追求gdp增长,最终导致人类在生产生活中对资源过度使用,对环境大肆破坏,引发了严重的资源和环境危机。因此,政府必须加快建立、实施和完善绿色gdp核算体系,充分考虑经济增长过程中的资源环境代价,摒弃破坏生态、浪费资源的粗放式经济增长方式,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实现经济增长、社会进步、环境保护三位一体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再次,要改革政府政绩考核机制。当前,一些地方党委政府对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仍过于强调gdp增长率、财政收入等硬经济指标。政绩衡量导向的偏差,导致相当一部分领导干部为达到短期内的政绩效果,大上项目、大搞开发,以资源和环境为代价比拼gdp增长率,在客观上加剧了粗放式经济增长方式的恶性循环,付出了沉重的资源环境代价。因此,发展循环经济必须改革现有的政绩考核机制,建立一套能反映经济增长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考核标准,新的政绩考核导向机制,使各级党委政府加大工作力度,推进循环经济的发展。
(四)政策引导作用。发展循环经济,政府要通过有关经济政策、技术支持、信息服务等方式进行间接地宏观指导与调控,以达到鼓励和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目的。就目前而言,政府应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政策激励。有专家指出,在发展循环经济时推出一些激励政策或补偿手段更有效。从国外循环经济发展经验中可以清楚地看到,国外政府在推进循环经济发展中,都无一例外地在税收、收费、贷款以及资金补贴等方面制定了优惠政策,予以激励。从目前来看,我国发展循环经济,政府必须制定并实施切实可行的激励政策,鼓励资源循环利用,抑制资源浪费、环境污染行为。如运用有效的价格、收费、许可证等多种经济手段,建立资源环境有偿使用制度、排污权交易制度、环境标志制度、生态环境要素的定价和有偿使用制度、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消费者责任制度等激励制度。
二是产业引导。主要是要求用“3r”原则对现有产业进行改造,使之符合循环经济的要求,达到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清洁生产、健康生活的目的。因此,发展循环经济,需要政府实施必要的产业引导。首先,发展生态农业。在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思想的指导下,按照农业生态系统内物种共生、物质循环、能量多层次利用的生态学原理,因地制宜利用现代科学技术与传统农业技术相结合,充分发挥地区资源优势,依据经济发展水平及“整体、协调、循环、再生”原则,运用系统工程方法,全面规划,合理组织农业生产,实现农业高产、优质、高效、低耗,达到生态和经济两个系统的良性循环和自然、经济和社会“三个效益”的统一。其次,发展生态工业。按照循环经济原理,应用现代科学技术建立起来的多层次、多功能、多结构的变工业废料为原料的循环生产和清洁生产、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和综合利用的新型工业系统,是循环经济发展和实践的支柱和主体。第三,发展生态服务业。生态服务业是循环经济的有机组成部分,包括清洁交通运输系统、绿色科技教育服务、绿色商业服务和绿色公共管理服务等部门。生态服务业是整个循环经济正常运转的纽带和保障。
三是技术支撑。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必须要有相关的技术作支撑,没有技术上的可行性,或现有技术水平下循环利用资源的成本很高,就没有经济上的可行性,就不可能实现循环经济模式。政府必须支持企业开展循环经济技术研究,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引进国外先进技术,搭建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平台;完善创新机制,创造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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