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会计失信问题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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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企业的经营活动贪污国家财产。在这个腐败链中,一些企业为掩人耳目, 只能通过会计做假,而会计做假,其直接后果就是导致会计诚信出问题。 2.失信成本低,处罚不力是会计失信的诱惑力 《公司法》第212条规定:“公司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出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的,对直接负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会计法》第45条规定:“授意、指使、强今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还有不少条文只是罗列“不得”有这样或那样行为,却没有给出“违反了怎么处理”的后文。这类条文的规定,明示了造假行为预期“成本”的上限,但是处罚力不足。处罚过轻,犯罪的成本小于犯罪的收益。使会计造假具有了诱惑力。如果企业制度、加强股东等财务信息需求者参与监控的动机和能力,其次是完善业绩评价机制,应考虑增加部分涉及企业持续经营能力等的非财务会计指标,使代理人所得的利益与企业目标约束挂钩;三是改变激励措施,防止管理者的短期行为,即要将对经营管理者的激励措施的长期绩效补偿与短期工薪支付分开;四是要通过持股结构的调整,分散大股东的股权,增加股权之间的相互制衡,解决“一股独大”的问题;五是建立和健全独立董事制度,增强董事会内部制约机制,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六是完善公司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公司的财务行为。lOcaLHoST 2.创新会计核算制度 成立会计核算中心,融会计服务与管理监督为一体,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会计人员的编制、组织、人事、工资关系全部转入核算中心机构,由其统一管理,做到会计业务的决策者与执行者的分离、财务审批与会计监督的分离、财务报告的存放与形成单位的分离,以及会计业务处理过程中公开透明,使会计人员超脱于企业经济利益、人事管理之外,不被企业所左右,不受上司所胁迫,不为利益而驱动,敢于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进行监督,这样将有利于会计人员依法独立履行职责。同时由于核算集中后,会计资料的加工、整理、生成报表、提供会计信息,都由会计核算中心制作,因此,如果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出现了问题,就很容易追究到责任人,消除造假环节,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3.加强对会计人员的诚信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 会计诚信教育要从课堂开始抓起,注重对即将走向会计工作岗位的人员的教育,注重对已经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的诚信品质的培养,从而营造会计诚信氛围,培养会计诚信精神,塑造企业诚信形象,打造会计诚信品牌。在进行诚信教育的同时,注重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建立必要的会计职业道德准则,由“良心主导” 型转向“基于规范型” 的会计职业道德模式。另一方面,推行信息档案制度,形成良好的社会诚信舆论氛围,建立单位负责人、会计人员的个人信息档案,并向全社会公开。对信誉严重不良者,各单位严禁聘用,从而促使单位个人珍惜自己的信誉。不仅如此,还要使我国逐步形成良好的诚信舆论氛围,人人蔑视造假者,让造假者成为“过街老鼠”,无地自容,这样的舆论氛围的监督是市场经济得以良性运转的基础。 参考文献: [1]陈玉荣.会计诚信缺失原因及对策研究.广东金融学院学报,2004,(5). [2]李心舍.会计制度的信誉基础.会计研究,2002,(4). [3]韩伟模,郝案昭.会计职业道德的失范与重塑.会计研究,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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