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管探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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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企业外部进行监督,因此监督的力度很大、很有成效。 2.3 加大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建设 为了维护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经济警察的监督职能,应该完善注册会计师的聘用制。可以在上市公司中引入主要由独立董事和外部专家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由审计委员会来决定该上市公司主审事务所的聘任、支付审计费的数额、审计工作的程序等重要事项,以减少甚至杜绝公司管理当局对注册会计师施加压力的“权利来源”,切实增强事务所保持独立性的可能性。同时,应加强对上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国内事务所可以通过强强联合、兼并等方式形成一些大型事务所,这就大大缩减了上市公司的选择空间,抵御上市公司以变更事务所逼其就范的压力。 参考文献: [1]陈汉文.证券市场与会计监管.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1. [2]庄序莹.中国证券市场监管理论与实践.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1. [3]张俊民.会计监管.上海立信出版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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