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国有林区政府职能的建设是实现林区社会可持续企业的整体不景气,使得林区职工收入极低,生活困难。
2008年在岗职工人均年工资仅为5273元,是全国国有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14577元的36.2%。其中集体混岗职工年人均工资为2359元,只有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4.7%。在岗职工年均工资总体上逐年增加,但增幅不大,平均每年增长不到5%,增幅远远低于全国平均工资增加的幅度,与全国平均工资相比更显现出国有林区职工相对贫困状态。林区职工生活的工资不高,而且拖欠工资现象还十分普遍。
其次是社会保障体系作为经济发展的推进器,也是社会和谐的稳定器。党的十六大报告就已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而在国有林区职工收入如此之低的情况下还缺乏相应的社会保障基础。据不完全统计:林区下岗待安置人员参保率很低,仅在50.1%~64.4%之间,到2008年仍有35.6%的下岗失业人员没有参加保险。
以上的种种问题给林区社会的持续稳定都带来了严重的阻碍,因此如何在进行林区政治经济改革的同时,平衡林区社会的稳定也是林区面临的一个重要的矛盾所在。
以上三对国有林区特有的矛盾使得林区政府职能的转变是举步维艰。因此,如何合理有效的转变林区政府的职能建设任重而道远。
4 结语
任何问题的解决固然是重要的,但当我们面临一个重大问题时,提出一种全新的研究思路也同样重要,正所谓前人栽树,后人乘凉。lOcAlhoSt虽然对于目前林区政府职能建设滞后的问题我们还很难解决,但是文章能从林区存在的特殊矛盾这个全新视角来进行分析,正是想启发广大研究者能从多层面思考问题,争取让这一问题早日得到解决,让我们的国有林区能早日走上一条真正的经济、社会和环境相适应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企业,1998.
[5] 邢红.中国国有林区管理制度研究[z].北京林业大学,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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