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称之为“灰色的情报收集手段”,工作方式隐蔽、手段专业,是一种很难被察觉的情报活动。
在正常的竞争情报实践经验中也存在着大量的灰色情报手段运用,这类情报收集活动往往经过精心策划,具有较强的隐蔽性,较难通过单独的某一渠道去发现或识别,这一切都使得反竞争情报工作变得越来越具有挑战性。
目前国内反竞争情报工作大多从安全漏洞评估、加强保密教育、控制知密范围等堵漏防御性的层面开展,由于企业整体安全牵涉到全面的物理安全、信息安全与人力风险安全系统导入,牵涉面较广,实施成本大要求高,在未导入整体安全防控体系的情况下,单纯的防御往往容易流于形式,而且也缺乏针对性。一方面,面对越来越专业,而且越来越具有进攻性的非法情报活动而言,正所谓“无所不备者,无所不寡”,单纯靠防范是防不胜防的,而且也无法从根本上遏制这些恶意的情报收集行为。从竞争对手企业竞争的角度,商业间谍和其他非法情报活动其实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它可能带来极大的收益(虽然是非法的或者至少是不道德的),另一方面它的成本与风险也高得惊人,非法的情报活动一旦被发觉并被掌握证据,情报收集者本身和幕后指使者都有可能面对严厉的刑事制裁和巨额的经济处罚。因此,要有效地保护企业自身的知识产权与商业秘密,对此种灰色、非法情报活动只有采取积极主动的监测、分析与追查措施,才有可能真正有效地遏制对手恶意的竞争情报活动。
2 反竞争情报战略制定
针对不同的竞争情报获取途径可以制定不同的反竞争情报战略,以下就分别以这些情报搜集途径提出相应的反竞争情报战略。
2.1 从企业内部泄密源谈反竞争情报战略
主要包括:建立并健全一整套完整的保密制度,增强员工的保密意识。现阶段,大多数企业员工的保密意识差,有关企业的重大商业秘密很容易在员工的交流中有意识或无意识的泄漏出去。因此,企业应建立完整具体的保密制度,包括与员工签订保密合同,严惩泄密的员工,同时,应加强对员工职业道德的教育培训,培养并增强员工的保密意识;安装必要设施监视企业掌握重大商业秘密的人员。保密制度等规章制度只能从职业道德上对企业员工进行一定程度的约束,对于掌握企业重大商业秘密的人员是否能有很强的保密意识却不敢保证,因此企业应采取适当的强制性措施,配备必要的设施,如安装全套防盗系统,设置全天候监控系统,安装窃听器等,防止企业重大秘密外泄;妥善保管企业的文件、档案、图纸、光盘、磁盘等内部资料。这些资料若被竞争对手获取将会导致重大的情报泄露;广泛使用文件粉碎机。将企业废弃文件彻底销毁,以免竞争对手从中分析出本企业的竞争动向。
2.2 针对第三方渠道的反竞争情报战略
所谓第三方渠道是指间接通过与竞争对手打交道的各行业人员捕获有关竞争对手的信息。第三方包括竞争对手的顾客、供应商、分销商、广告商、新闻媒体、银行、咨询机构、运输部门等。这些机构是重要的竞争情报员,因此企业应谨慎地与第三方打交道,可制定以下战略措施:与注册会计师、律师、市场调查员签订保密协议;对企业的广告加以防范。广告是企业产品宣传的有效途径,但其篇幅、用语、价格、图案等体现了宣传者的市场目标和战略,因此一定要注意广告的用语、企业简介等是否会泄漏有价值的情报;对企业敏感的新闻泄漏有所控制。如企业在举行新闻发布会、技术交流会或接受媒体采访等过程中凡涉及商业秘密的相关内容,都要进行严格的审查;对参观访问者进行严格把关。企业在接受参观访问时对来访者应有适当的限制,要求他们不得摄像、录音,也不得在无人陪同情况下任其游历,尽量避免参观带有企业秘密的场所和设施。
2.3 利用信息技术的反竞争情报战略
21世纪的今天,由于信息技术,尤其是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很多企业把情报搜集与企业信息化建设结合起来,企业有了更多快捷的获取以及存储信息的新途径,例如建立企业内部数据库、通过互联网发布企业信息并获取竞争情报等。数据库在经济情报中的作用越来越大,竞争者可以从数据库,尤其是商情数据库得到重要的竞争情报。而进行竞争者网站的挖掘和监测又是企业在网络时代参与竞争的基本功,因为竞争对手的网站不仅提供如产品、服务等的基本信息,还会把它的研究开发、新产品特色、新技术、社会活动等动向在网上,这些有利于竞争对手丛中得知企业的战略方向。因此,企业应利用这些先进的信息技术采取相应的措施:设置数据库访问权限。企业内部数据库不能对外公开,对企业内部也只允许相关人员访问,让尽可能少的人掌握企业的重大机密;利用网站登录记录收集关注本企业的竞争者。大多数internet服务提供商都为企业帐户提供了登录数据,企业可从中得知哪些人访问过本企业的站点,以发现关注本企业产品的竞争对手,这就使反竞争情报工作变“防守”为“进攻”了;严格审查网上发布的信息。确保其不涉及本企业机密时才能在网上发布;发布虚假信息,迷惑竞争对手。这对于反竞争情报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也是重创、打击甚至击败竞争对手的重要手段。这在《孙子兵法》中称为“死间”,即故意制造和泄露虚假情报给敌方的间谍,以造成敌方重大决策的失误。
2.4 基于一些竞争对手为了争取竞争优势会不择手段,利用不正当手段盗取企业的专利信息、商业秘密和侵犯著作权等,企业应充分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包括注册商标、申请专利保护、诉讼保护等,还可根据相关法律要求不正当竞争者停止侵权行为,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当然,竞争情报搜集方法是灵活多变的,不同的企业有不同的情报搜集方法,企业必须灵活运用各种反竞争情报策略并使之不断发展和创新。
反竞争情报战略除了要针对情报搜集过程外,还应不忽视情报传播过程中的反竞争情报战略。当竞争情报人员将搜集到的情报整理成形后应通过正确的情报传递方式提供给情报用户,若传播方式零散则有可能造成信息失真或情报外泄。因此,企业内部必须规范化信息传递次序,将各情报人员搜集的信息汇集到情报部门,再由情报部门派专人直接以报告形式统一传达给决策者。
3 在企业中设置专门的竞争情报部门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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