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变革环境下的婚姻家庭与人口
我们观察和分析社会变革背景下的婚姻家庭,不仅要弄清它们发生了哪些变化,更在于认识这些变动对人口发展产生了什么作用?从制度形态上了解人口数量变动所受外部因素的影响。我们可以说,土改以来的社会变革对家庭人口发展的作用体现出两重性。
(一)提高农民生存能力,推动家庭人口数量增长
这里的家庭人口生存能力主要是指不同所有制和不同生产组织形式下家庭对其成员的抚养能力。通过考察,我们可以得出以下认识:私有制下不同财产占有家庭的生存条件有很大差异,它突出表现在家庭抚养人口数量上。占家庭总数约1/3的中农以上出身者能够适时婚姻,并有条件维持直系(家庭)、复合(家庭)类型的家庭居制和5人以上的家庭规模;而占总数约70%的贫下中农家庭的规模不足平均水平,其中有相当部分生活在3人以下的残缺家庭中。不仅如此,在推崇早婚的环境中,因穷困而晚婚、甚至终身不婚占一定比例(注:许多调查表明,民国及其以前的社会中,30岁时未婚配男性超过10%,若将25岁视为晚婚,其比例将超过15%(李中清、王丰,2000:102、103;王跃生,2000:207)。)。可以说,这一部分人生存条件的欠缺构成对一个区域乃至全国整体人口发展的重要抑制。
土地改革通过政治手段实现地权平均,使富裕中农以上家庭的生活水准下降,贫下中农家庭则相应上升,共同趋向土改前中农家庭的生活水准。这一过程中,富裕中农以上家庭的奢侈性消费能力因收入锐减而丧失;贫下中农家庭取得了生活必须品的消费能力,直接提升了维持成员生存的水平。土改实际使农村具有基本生存条件的家庭比例增多,从而为人口总量增加创造了条件。当然,新的土地私有制度下家庭劳动力水平的差异及社会福利的欠缺,意味着农民之间分化的可能性依然存在。
20世纪50年代中期以后集体经济制度的建立,使农民普遍中农化的目标从体制上固定下来。但政府对农民中农化思想表示担心,因为它表现出“自私”和“保守”的特征。人民公社制度试图将农民“私”的意识最小化,从根本上抑制其对家庭利益的追逐,使全体民众保持平均水平状态的生活。
从人口方面看,这一制度体现出以下特征:(1)集体组织使其成员的生存保障能力达到中国传统农业社会的最高水平。当然与现代社会相比,这种保障又是低水平的,并且主要限于以生活资料为主的生存保障上。即使如此,对农民的生存也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集体组织有责任使社员的家庭人口都能生存下来,由此改变了社会最贫穷群体像私有制时代佃农和佣工等家庭那样无力养赡人口的窘境。集体经济时代,一个核心家庭,夫妻两个劳动力,养活4~5个孩子基本上不存在问题。解放前的佣工和佃农是不具备这一抚养能力的。笔者认为,集体经济制度虽然没有消灭贫穷,却将饥荒降到最低程度。其结果是农村人口获得空前增长的条件。(2)集体经济制度建立在平均主义基础上的分配办法,一方面使农民缺乏劳动热情,但对绝大多数农民来说,集体组织是他们惟一的生存依赖。他们虽缺乏劳动激情,但也不会拒绝出工,这是得到工分、获取生活资料的主要途径。在有效监督甚至高压控制之下,农业生产活动仍能被组织起来。另一方面,传统时代农业活动是个体农民自己的事,政府只要征到“钱粮”就行了,既不提供服务,也不施加干扰。集体经济时代,政府直接参与对农业的领导和管理,并给予必要的服务,从粮食种子的提供到病虫害防治的指导,从化肥的调配到水利的兴修。这些措施为农业的增产创造了条件,逐渐提高了农民分配粮食的水平,从而使农民能养活不断增加的人口。(3)集体经济时代,农民的货币收入有限;即使有收入,也无进行生产性投资的条件。他们不必像解放前的父辈、祖辈那样积攒钱财购置土地。其有限的收入主要用于生活消费,或积攒多年盖房建宅,改善居住条件。可以说,集体经济时代的农民将全部收入都用来养育人口,从而提高了家庭成员的生存能力。
农村人口在集体经济时代迅速增长虽与医疗卫生状况的改善有直接关系,但
土地改革和集体经济制度使大多数农民的生存条件提高,他们养育家庭人口的能力增强。这些都成为推动区域乃至全国农村人口增长的动力。正是在实行高度集体经济的20世纪70年代初期,中国人口总量达到了8亿。
(二)集体经济后期政府控制人口增长的能力提高
20世纪70年代以来,计划生育政策的逐步实施是农村生育水平下降的重要因素。在明清以前的整个中国古代社会,政府对人口行为的干预主要表现为鼓励生育,限制性的措施可以说没有(虽然明清时代个别学者、思想家有过限制生育的不成熟想法,但却未成为政府的意识和行动)。18世纪末叶中国人口已达到4亿的水平(王跃生,1997),人口的生存压力在不少地区已经呈现出来。当时的清朝政府只是从扩大民众生存资料的角度来缓解粮价上升、粮食短缺的压力,如推广红薯等高产作物,放松民众向边疆迁移谋生的限制,甚至对华北地区民众向清政府发祥之地——关外各处的迁移不再驱赶。至19世纪中叶中国人口总数升至4.5亿。在各种社会矛盾的交织之中,民生困难程度加剧,内乱外患不断。人口的非正常死亡增加,抑制了人口总量的继续攀升。一直到1949年,中国人口总量的进一步扩张并不明显,由此人们对人口压力的认识变得模糊,甚至被忽视。实际上,中国人口自达到4亿的水平后,便意味着它已具备了巨大的增长潜能。我们甚至认为,这个总量是中国传统农业社会人口容量的极限。土改后,特别是新中国成立后,新政权作为代表普通民众利益的政府,把为广大工农群众提供和改善生存条件放在主要位置,把满足民众的需要作为目标;加之清末以来长期战乱,直到新中国成立前人口增长相对缓慢,政府不曾有控制人口之策。大规模战乱的消除,医疗卫生的进步,生存水平的提高,都是人口死亡率降低、人口自然增长率升高的重要条件,或者说这些条件共同成为中国人口向又一个更高台阶攀升的推动力。全国人口总量结束了约100年的相对徘徊,向5亿、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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