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初步检查后才能挂号,可疑者进行隔离处理。
5、放射线科及理疗科应将门诊和病房病员的治疗和检查时间严格分开。
6、病员应在指定地区候诊、检查和治疗,不得在门诊各处走动,以防止交叉感染。
(三)住院防止交叉感染
1、基本要求
①病人进入病房前应测体温,如遇发热的病员应诊明发热的原因,决定是否进入病房或入隔离室待查。
②病员的服装应进行清洁处理,病员更换的鞋、袜、衣裤不得与医院准备之干净服装接触。
③危重患者进病房后当日进行卫生清洁工作。
2、病房
①病员在住院期间,如发现传染病,应按消毒原则及有关规定处理。
②病房经常保持整洁,住院病员应按期沐浴或擦澡、理发、洗头和剪指甲等。
③患者的便盆、便壶应做到每次使用后消毒。固定使用者应每周消毒1次。脸盆,应固定使用,每周消毒1次,澡盆每次用后应擦洗、消毒。
④患者餐具用后消毒、茶具固定使用并按期消毒。
⑤被脓、血、排泄物所污染的敷料和布类等应采用可靠的方法进行浸泡消毒后洗涤。必要时再行煮沸消毒,小件敷料可焚烧处理。
⑥患者的衣服、被单、枕套等应每周更换,必要时随时更换。
⑦打扫厕所的清洁工具,与打扫其他场所的工具,应严格分开。
(四)病员衣物用品污物清洗消毒
1、污物应放置于指定地点,污物箱、痰盂等要带盖,并经常清洗消毒。处理人员应避免感染。
2、各种污物应指定路线送出。脓、血污染的敷料应用可靠的方法进行消毒,必要时可焚毁,一般病房垃圾可倒入带盖垃圾箱内。
3、化验室、病理解剖室等检验物、标本、尸体及接种动物的处理,均应严格遵守隔离、消毒制度。
4、病房污衣、被服等必须包好,再送洗衣房,先经过浸泡消毒冲洗后,再进行煮沸消毒。
5、芽胞细菌(破伤风、炭疽、气性坏疽等)感染患者的衣物应用间歇灭菌法消毒。
6、供应室必须将清洁无菌与污染物品绝对分开,凡经可疑者或传染病员使用过的医疗器械应包好并有鲜明标志,及时进行单独消毒处理。对高压消毒器应每次进行指示剂消毒效果检查,定期进行细菌培养测定,并有完整记录。
7、工作人员的衣物应与病员的衣物分洗分放
8、医院的洗衣房应执行本院的其它安全制度。
三十五、病房急救箱管理制度
1、病房急救箱应备有常用和急救用的中西药品,所有药品只能供应住院病员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2、病房急救箱应指定专人管理,负责领药和保管工作。
3、定期清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药品时,停止使用并报药剂科处理。
4、急救药品要保持一定基数,动用后,由医师开专用处方,向药房领回,每日交接班时,必须交点清楚。
5、药剂科对病房急救箱要定期检查核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等、有无过期变质等现象。
三十六、预防保健科工作制度
1、预防保健接受县防疫站的领导,并协助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培训提高本院卫生技术人员的中医防病水平。
2、积极开展、督促、检查、指导本院的爱国卫生运动,经常宣传中医中药预防保健卫生知识,健全清洁卫生制度,做好除害灭病工作。
3、指导担任本院的多发病、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做好传染病及职业病报告、统计和传染病的消毒、隔离。
4、指导并担任本院的妇幼保健工作,做好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和妇女病、儿童病的普查普治工作。
5、负责本院职工的体检、保健工作。
6、建立并管理好职工病案。
三十七、分娩室工作制度
1、分娩室每日24小时应有人值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分娩室。
2、分娩室应设有产程所必需的用品、药品和急救设备,做到专人保管,定期检查、补充和更换。
3、工作人员进入分娩室,必须穿戴分娩室专用的帽子、口罩、鞋和工作服。接产和手术时,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
4、值班人员应热情接待产妇,严密观察产程。产妇在待产和分娩过程中,如有异常情况不能处理时,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
5、严格交接班制度,接班者要测血压、听胎心,并做记录。
6、分娩室应保持清洁,定期搞好卫生和消毒,定期做细菌培养。有传染病的产妇,分娩时应采取隔离措施,分娩后及时消毒。
7、接产后,接产人员应及时、准确填写产程、临产、新生儿和出生证等记录。
8、产妇在产后留分娩室观察1小时,无特殊情况送回病房。新生儿处理完毕,抱给产妇辨认性别,全身检查,测验脚印、手圈、点眼等,送婴儿室。
三十八、婴儿室工作制度
1、婴儿室应保持清洁整齐和适宜的温度、湿度。室内每日通风换气或用紫外线进行空气消毒。
2、本室工作人员必须是无传染病者。工作人员须定期做喉部细菌培养,以便检出带菌者。新工作人员经体格检查,合格者才能进入。非婴儿室工作人员不得入内。婴儿室谢绝参观。严禁家属到室内探视新生儿。
3、工作人员进婴儿室前应戴好帽子、口罩,穿好隔离衣,更换专用鞋。每次护理新生儿前后,应洗净双手。
4、婴儿室的面巾,产妇清洗乳头的棉棒,奶瓶、奶头、奶罩,新生儿的衣服、尿布必须经过消毒才可应用。新生儿出院后床位要进行消毒。新生儿患传染病或有感染可疑时,应当予以隔离。
5、新生儿的手圈、床及包被外面,均需标明母亲姓名、新生儿性别以便识别。
6、发现新生儿有脐带出血、颜面苍白、发绀及其他异常情形时,应在可能范围内予以处置并立即报告医师。新生儿应逐日称量体重,生后2-4天接种卡介苗。
7、婴儿室内的器械、物品均应固定专用。
8、每次交接班除书面报告外,要巡视新生儿逐一口头交班。病危新生儿交班本上要书写清楚,并将特殊病情记入护理记录单上。一切用品应整理齐备交给下一班。
9、新生儿使用的热水袋,温度不宜超过摄氏49度。热水袋应加布套,切勿直接贴近新生儿身体,以免烫伤。
10、婴儿室应备有必要的抢救药品和器械。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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