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2、加强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5、其它重要问题。
(三)民主生活会应遵循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性和原则性。
(四)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每年的民主生活会应在八月左右召开,会议日期和议题,须提前通知应到会人员,使其做好准备。
(五)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日期和议题,应提前十天报告上级党组织,以便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
四、中心组学习制度
(一)中心组成员有厂级领导、党委委员、纪委副书记、厂工会主席、党委办公室主任、党支部书记、团委书记、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办公室主任任学习秘书。
(二)坚持每月一次中心组学习,采取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办法,提倡自学精神,学习内容主要是*理论和业务知识,包括有党在各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现代管理知识和手段等等。
(三)中心组学习做到有计划、有落实,由学习秘书结合各时期的中心工作,选定学习内容,并拟定好学习计划。
(四)要健全中心组学习制度,要求中心组成员要尽量安排时间参加学习,不能参加学习的,要提前向组长请假。
五、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为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勤政为民的意识,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
(二)具体责任内容:
1、党委和行政班子对本厂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2、党委书记、总经理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其他领导成员根据分工,对分管的职责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3、党委书记、总经理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的主要职责是:
① 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本单位党风廉政状况,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② 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学习有关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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