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 认真做好分管部门的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在分管部门得到贯彻落实;
④ 主管生产经营的副总经理对经营贸易部、生产部、分厂抓生产的领导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保证以上人员不发生严重违反党风政纪的问题。
6、各职能部门的经理,各分厂的正副厂长、党支部书记,要负起对管辖范围内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既要管好本职能工作,又要管好反腐保廉工作。通过加强对资金管理、物资管理、工程承包管理、收入分配管理、干部人事管理、生产经营管理和技术安全管理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制度,堵塞漏洞,防止各种违法乱纪问题的发生。其职责是:
① 教育管辖范围内的人员遵纪守法;
② 已建立制度的必须抓好严格执行制度的管理,并根据形势的发展,不断健全制度。
③ 如发现主管业务中存在违法违纪问题,应及时向党政领导汇报,并积极协助案件的查处工作;
④ 对管辖范围内人员的党风政纪负责,对由于疏于管理或制度不健全,发生违法违纪问题,要追究部门和分厂领导人的责任。
(三)具体考核内容:
1、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结合每年一次的民主生活会进行,中层干部的考核结合每年一次的干部述职评议进行。
2、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要自评和民主测评相结合,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3、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的重要内容之一,作为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4、执行情况由纪委、监察部门监督和检查。
(四)责任追究
领导干部不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有下列情况之一,视为失职,并追究责任:
1、对党风廉政建设不重视、不督促、不检查、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不认真解决,放任自流的;
2、对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对群众检控违法违纪案件不查处;
3、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
4、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法规、弄虚作假;
5、干扰、对抗案件的查处。打击报复检举人、办案人;
6、对严重违法违纪案件或重大事件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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