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数量,既可以在大众化高等教育的作用下提高民众的就业能力,又可以延缓劳动力适龄人群的就业时间而缓解就业压力。对于继续教育体系而言,企业应加大职工教育经费,履行对在职职工、本企业下岗职工、新聘用人员的培训责任,政府可建立人力资源培训投资经费所得税抵扣制度,鼓励企业加大对人力资源开发的投入,全面提升劳动力队伍的整体素质。对于失业人员而言,可以开展“创业培训计划”来培养创业带头人,政府出资为准备创业者和已经建立起自己事业的小业主提供培训计划,通过政策引导、创业项目咨询、创业技术培训、跟踪扶持等方式帮助创业者获得成功。还可以开展订单式定向培训来提高广大失业人员的就业能力,在依据劳动力市场需求发展变化的基础上,政府以补贴的形式对失业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实用有效的技能培训,提高失业人员的就业能力。
4.推广非正规就业,拓宽就业渠道。具有稳定的劳动法律关系、与社会保障体系联系紧密、采用全日制全职工作的就业模式称为正规就业;反之,劳动雇佣契约关系松散、劳动就业方式灵活、劳动报酬形式采用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的就业模式称为非正规就业[5]。辽宁省在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涌入城镇、城市大量职工下岗、高等教育快速扩招、城镇劳动力人口快速增长的多重压力下,正规的就业岗位已成为社会经济活动中最稀缺的资源,非正规就业因其雇佣形式的灵活性、就业方式的多样性、吸纳层次的包容性、准入门槛的低层次性、对消费需求的快速反应性等优势而具有创造新工作岗位的巨大潜能,可以在相当大程度上缓解城镇就业压力,同时为辽宁省解决城镇贫困群体就业问题提供了最佳的渠道。辽宁省应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在基础建设施工、居室装潢维修、货物存放搬运业等劳动人口密度大且具有很强的时效性和不确定性的行业中,广泛推行临时工、小时工、季节工、流动工、短期合同工、家庭工以及弹性工作时间等各种灵活的非正规就业形式。同时,运用优惠政策发展个体私营经济,鼓励失业者在家政护理服务、社区服务和劳务派送等行业从事个体经营。还要倡导合理的就业观念,消除对非正规就业的歧视态度,构建非正规就业体系下的社会保障制度,使非正规就业人员同样享受平等的社会权利。
5.完善就业促进机制,扩大就业范围。辽宁省应该把促进就业服务体系的建设作为就业基础性工作提到议事日程中来,着重建设旨在促进就业的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产业创新服务体系,即完善产业项目咨询服务、产业投资保险服务、产业融资服务、产业孵化服务、技术咨询服务、产业公共行政服务等,为快速发展各种正规与非正规就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与相应的各种社会资源。建立和完善基金支持体系,即通过财政预算安排、国有资产收益、社会赞助募捐等渠道筹资建立就业扶持基金,用于各种就业的贷款担保基金、小额信贷资金、低息贷款资金或创业启动基金,为其提供融资服务。建立和完善就业援助体系,针对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群体、低学历群体、农民工等就业弱势群体,建立就业托底机制,政府为这些依靠个人能力无法解决就业问题的人员提供公益性、社区性或公共工程性的就业岗位,以月收入水平略高于本地最低工资的办法安置,为其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建立和完善税费减免政策,对于吸纳就业人数多的企业、招用失业人员达一定比例的企业、自主创业的人员、有效安置富余人员的企业,给予相应的税费减免。建立和完善失业监测体系,建立城镇劳动力抽样调查制度来及时掌握辽宁省失业动态变化,健全政府定期就业政策检查制度和社会举报监督制度,来了解就业过程中的问题,建立企业空岗申报制度来了解就业需求状况。建立和完善失业监测预警体系,当失业总量接近或超过警戒线时,辽宁省要及时采取措施均衡各地区之间的就业压力,对就业和失业实行总量控制,适时调控社会失业率,以减轻因失业造成的社会震荡[6]。
6.建立劳动力市场,促进就业发展。劳动力市场的低流动性对发展就业形成了很大制约,辽宁省在进一步完善劳动力市场时要着重做好以下工作:首先,要完善劳动力市场的服务功能,具体包括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培训申请、鉴定申报、档案管理、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劳务派遣、帮助维权等功能。辽宁省劳动力市场对就业过程中的维权工作做得较少,应对招聘过程中的歧视和不公平现象、用工不签订劳动合同、滥用试用期等行为展开维权帮助。目前,辽宁省劳动力市场还应加强职业介绍功能,培养正规的职业指导者,以便能够根据求职者的能力和劳动力市场现状提出职业指导意见。其次,提高劳动力市场的服务效率,急需实现 “一站式”就业服务方式来改进服务效率,应建立统一有序的劳动力市场、破除在就业方面的各种壁垒,实现劳动力跨单位、跨行业、跨地区的自由流动,实现劳动力资源的有效配置。最后,逐步建成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完善与用人单位、全国其他劳动市场的联网,可以在就业热点地区建立收集劳务信息的信息网点,构建分类周详的劳动力供给信息库和职业需求信息库,及时进行岗位匹配并发布就业指南,以降低劳动力进行职业配置的信息成本。
7.向外输出劳力,缓解就业压力。向外输出劳动力是缓解就业压力的有效措施之一,辽宁省应有计划地拓宽劳务输出渠道,有组织地开辟劳务输出市场。首先,积极促进跨地区的劳务输出,鼓励失业人员向就业压力小的地区转移。鼓励辽宁中部、南部城市群中的剩余劳动力向辽西北地区转移,缓解中、南部城市群的就业压力,并有助于在辽宁省形成优势互补、持续协调、共同发展的经济新格局。鼓励城市富余劳动力向农村转移,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产品精深加工业,缓解城市就业压力,并满足辽宁省农业生产的机械化、经营的集约化、产销的国际化的发展需要。鼓励全省富余劳动力向西部转移,尤其是鼓励资源枯竭城市和矿区向西北成建制转移,充分利用辽宁省产业工人的专业技术优势,承揽矿产资源开发、工程建设等项目,参与大西部开发。鼓励富余劳动力向中国沿海发达地区转移,满足其劳务需求。鼓励富余劳动力向境外转移,抓住亚洲发展中国家经济复苏的机遇以及中东、东欧、非洲的需求大力开拓劳务市场,有计划地进一步开拓欧洲、北美、拉美等地区的劳务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