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国家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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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的所有权主体,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市场交换关系。二是商品和资本、劳动力和土地等各种生产要素与各种经济资源都变成了商品,要通过市场进行交易。三是由供求、竞争和价格等因素的变化波动、相互作用组成的市场机制调节着生产和消费,引导资源的配置过程,推动经济的发展。建立这种以市场机制为基础调节资源配置的市场经济体制,实现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型,是经济改革的主要内容和基本方向。但应认识到,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现代市场经济是有调节、有干预的市场经济,国家或政府的调节在现代市场经济运行和发展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早已成为历史的遗物。尽管如此,对新自由主义思潮的影响绝不可轻视。20世纪后半期以后,以私有化、自由化、国家作用最小化为核心内容的新自由主义思潮在全世界大肆泛滥,持这种观点的人往往自觉不自觉地从他们的意识形态出发来解读中国的模式和经验,把中国经济改革的成功完全归结为经济的市场化和自由化,对国家的调节作用持完全否定的态度。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改革以来,中国经济的发展主要是依靠市场部门取得的,庞大的国有经济和广泛的政府干预只是起到抑制经济活力、损害经济成长的消极作用;中国经济改革的成功是因为发挥了市场的作用,中国经济存在的种种问题则是政府干预所致;政府的规模应是越小越好,职能越少越好,政府除保护产权、制定竞争规则外,不应管更多的事情,改革的指导思想应是“大市场,小政府”。这种观点是错误且不符合事实的。实际上,从早期资本主义到现代资本主义的发展过程中,国家所承担的社会职能是越来越多而不是越来越少,政府的规模是扩大而不是缩小,政府的作用早已超出“守夜人”的范围。在当前的历史条件下,政府的强弱对国家强盛和社会发展来说至关重要,对发展中国家更是生死攸关。一个软弱无能的政府不可能打开现代化的大门。中国经济近30年的持续快速发展既得益于资源配置的市场化,得益于改革开放的正确路线,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稳定的社会环境、有效的宏观调控、适当的行政干预、明智的战略与策略及强有力的组织与协调,国家调节和市场调节有着同样重要的作用。 三 国家主导型市场经济模式曾是为实行工业化的后进现代化国家和许多处于经济与社会转型阶段国家普遍采用的一种经济模式。这种市场经济模式同现代英美等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实行的有调节的市场经济模式相比,最重要的差别是:在西方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里,资源配置主要依靠价格机制的引导,政府职能主要是制定和实施市场规则,并通过财政和货币政策,维持总供求的平衡,为市场机制起作用创造条件。这种市场经济是一种宏观间接协调下的市场经济。而国家主导型市场经济模式则不同,国家是现代化和市场化的发动者与组织者,它的主要职能不仅仅是维持社会秩序和保持经济稳定,更重要的是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实现经济的持续发展。中国的国家主导型市场经济除具有后进现代化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政府主导型市场经济的一般特点外,还有自身的一些重要特点。它们的相同之处在于都反映了市场发育不足和后进国家特殊的国际国内环境对制度选择的影响,不同之处则在于宪法制度和历史阶段的差异。中国的国家主导型市场经济是在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和工业化目标双重约束下形成的,反映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特殊的历史要求。这种国家主导型市场经济虽不是中国市场经济体制永久固定的模式,但也不是一时的权宜之计,它是适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的一种体制选择。 在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家的主导作用主要体现为:(1)国家不仅作为市场规则的制定者和宏观环境的维护者影响经济运行过程,而且作为生产资料所有权和社会共同利益的共同代表深入经济生活内部,对经济运行过程产生决定性影响。(2)国家调节的目标不仅是维护宏观经济平衡,为市场机制创造外部条件,更重要的是选择正确的经济发展战略,引导和调节国民经济的发展方向,推动工业化进程,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3)国家调节的内容不仅是总供求之间的总量平衡,更重要的在于资本、劳动力和自然资源的有效利用,产业结构的高度化,区域关系、城乡关系和国际经济关系的协调,社会利益关系的和谐等。(4)国家调节的手段不仅包括间接的需求管理,即财政、货币政策,还包括许多直接调节的手段,如,改革与发展计划的制定、国有资本的管理、基础设施的投资、产业结构的调整、科学技术的推动等。从更广泛的角度看,政府还要运用经济、政治、法律和文化等各种力量,从各个方面促进经济发展。 从经济体制的内部结构看,可把中国政府主导的市场经济体制概括为计划与市场统分结合的二元经济体制。(1)市场系统是完全按照市场调节机制运行的自由性经济部分。这一领域以非国有经济和部分竞争性国有经济为主,企业是完全独立或基本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它们的活动完全受价格、供求和竞争机制的调节,国家对这一系统经济运行过程不进行直接干预和调节,而只通过制定和维护竞争的市场规则、有效的宏观调节来为企业的经济活动和市场的正常运行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这一系统是市场经济的基础。(2)计划系统是国家可直接调节和控制的主导性经济部分,它以非竞争和弱竞争部门的国有经济为主。在这一系统中,国家通过以下途径对经济运行过程进行直接干预:一是国家作为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参与企业分配过程,直接决定国有资产的收益率,调节国民收入在国家与企业间的根本比例,控制社会积累的主要部分,影响扩大再生产的方向和速度。二是国家利用手中控制的国民收入,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长远目标,直接决定重大投资的规模和方向。三是国家为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对一些特殊性质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必要的直接干预。如,对垄断性企业和公用事业的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对一些重要产品的生产和流通实行计划配置;对一些关键部门的国有企业提供财政支持,等等。四是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保留对一些重要宏观经济参数的直接控制,如制定税率、利率、汇率和其他一些带有行政约束力的经济规则,等等。在上述的各个领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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