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3年底存款余额达9315亿元,年均增长率约18%,市场占有率接近12%,其中70%来自县及县以下地区,仅乡镇所辖农村就占34%
[3]。
(三)国有商业银行在市县同时设立众多分支机构的条件已不再存在,应当有计划地从市县撤出
国有商业银行成立之初,按照行政区划设置分支机构,当时动因有二:一是承担一定的政策职能;二是通过分支机构的增多,加剧金融机构间的竞争程度,以提高全社会金融服务水平。从目前情况来看,国有银行的政策职能已剥离殆尽,而从金融服务来看,通过机构的增设来提高全社会金融服务质量的目标已实现,特别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进程中,通过机构的林立确实推动了金融服务水平的快速提高。相反,在全民金融意识和社会服务意识已全面提高的情况下,再通过林立银行机构来解决服务效率问题已显得不再必要,同市场需求和资源成本相比,这种银行体系已是弊多利少。
(四)国有商业银行体系的重复建设,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
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体系重复建设,影响商业银行集约化经营。 在业务量有限的情况下,布局及经营的重复易导致银行间恶性竞争,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银行机构布局是银行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其设置合理与否直接关系到银行效率的高低和竞争力的大小。目前,中国商业银行业呈现出过度竞争格局:在特大城市及部分沿海开放城市,有外资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及城市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在大中城市有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及城市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在中小城市及部分中心城镇有国有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和农村信用合作社之间的竞争;在农村地区,有着农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以及邮政储蓄的竞争。这种布局模式,使一个区域内各种银行机构并存。我国实行金融业分业经营、对银行业务范围限制较严,各银行机构所从事的业务种类基本一致,在业务总量既定的条件下,各银行的分支机构只能在某一个平衡点上分割既有的业务量。业务量较大的区域,各家还都可以分一杯羹,但业务量较小的区域,则很难人人都喂得饱。在这种情况下,极易造成银行间的恶性竞争及资源的极大浪费。对于一个社会来说,竞争的成本大于服务效率提高带来的收益时就是一种浪费
[4]。
(五)国有银行已不能为地方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目前,国有银行信贷决策普遍上移与地方中小企业信贷需求“时间急、频率高 、金额小”的矛盾十分突出,使得大部分中小企业始终难以获得国有银行信贷支持。国有银行贷款审批远离贷款主体,信息严重不对称,无法对贷款风险度、市场经营形势作出及时、准确、全面的判断。同时,有些规模小,但效益好的企业贷款申请也因为达不到相关标准而被一笔勾销,使其失去获得贷款谋求发展的良机。国有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手续繁杂,审批时间滞后,不能满足贷款企业的需求。一般来说,情况好的通过审批的贷款往往需要一个月,最快也要十天以上。这样使得大部分中小企业难以获得及时有效的银行信贷支持。出现银行资金宽松有余和广大中小企业资金需求不对称的格局,即所谓发达大城市、大项目、大企业贷款锦上添花,而相对经济落后但有发展潜力的地方中小企业贷款雪上加霜。而地方商业银行、信用社支持地方经济时,心有余而力不足。一是地方商业银行、信用社由于结算手段的限制,在吸收存款时难免感到手段有限,难以吸引部分大客户的青睐;二是部分国家权力机关、资金汇集部门明确规定将本系统的资金不得存放地方商业银行(信用社),形成对地方金融企业的歧视;三是国有商业银行、邮储从地方吸收资金外流后,减少了地方商业银行的吸存资金来源。地方商业银行在资金上只能自求平衡,由于受存贷比限制,地方商业银行虽然很想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但也不得不控制放贷面。
三、地方银行体系重构设想
合理的地方银行体系是一个地方经济能否得到金融有效支持的重要保证,是地方经济的推进器。鉴于地方银行体系的现状和地方经济发展对地方银行体系的要求,地方银行体系可作如下构想:
(一)对现有商业银行进行适当的战略分工
通过制定国有商业银行地区的设立与退出标准,使国有商业银行从金融资源匮乏的地区退出。根据地方gdp总值、人均财政收入等指标,对于低于这一标准的市县,国有商业银行不设立分支机构。国有商业银行可选择全国一百个重点中心城市设立分支机构,并将其部分业务重点放在向海外拓展上。市县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或者撤消,或者切块给地方商业银行。地方的经济发展主要依靠地方银行支持。同时,邮政储蓄吸收的资金通过人民银行再贷款的形式百分之百地用于当地的经济建设。
(二)组建地方银行集团公司
在现有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的基础上,建立以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为核心的,农村信用社、私人银行为补充的地方银行体系。鼓励地方组建地方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并由政府领导和人民银行及银监局管理。城市商业银行可考虑按子母公司的形式,自下而上组成地方银行集团。城市商业银行业务范围以县市区为主,农村商业银行以农村为主,但两个法人机构在区域分布上可互相下伸和上延,地方商业银行作为一级法人机构,自主决策和经营,地方商业银行的主要职能就是支持所在区域的经济发展。
(三)建立起合作性与商业性全国统一的合作金融体系
将市级信用联社改制为农村合作银行,控股县级农村合作银行,并实施行业管理,建立起合作性与商业性全国统一的合作金融体系。控股资金来源:财政拔入部分,人民银行发行金融票据筹集部分。筹措的股本金用于购买农村信用社因政策性因素累积的不良资产、历年亏损、保值储蓄支付的贴补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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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积极组建县级地方性商业银行
a.将资产总规模达10亿元、不良贷款比率15%以下的农信社县联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b.对资产总规模达8亿元、不良贷款比率20%以下的农信社县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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