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人地位高于自然人,所以经常会出现法人损害自然人利益但不受惩罚的现象。因此吸取美国有关诚信原则,对建设我国证券市场民事赔偿机制有重要意义。
其次,应制定全国统一的《企业诚信管理法》、《个人诚信管理法》、《公平使用信息法》等规范诚信专门法,将企业和个人的诚信体系纳入法制轨道。企业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基础,我国企业诚信意识之所以淡薄,除了企业自身还未建立内在诚信责任制度外,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市场与社会没有对企业构成强有力的外在信用约束机制。在个人信用方面,全国范围内还没有统一的规范个人消费信贷的专门法律。如果不建立个人诚信体系,政府、企业、个人不遵守诚信原则,这必将制约经济发展。立法先行则是市场经济稳步发展的根本保障。
(三)扩大宣传力度以增强全民诚实信用观念
这是实现诚信原则社会功能的关键一环。只有加紧扩大宣传力度,加强诚信原则及其功能与作用的法制宣传和道德的形象教育,使诚信原则深入人心,被广大群众所认同,诚信原则的功能才能得以实现。
参考文献:
1.蔡章麟.债权契约与诚实信用原则.汉林出版社,1998
2.史尚宽著.债法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
3.王泽鉴.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
4.梁慧星.民法解释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
上一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