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ca的批准以及已任命获得bca批准的现场监督员。
除对施工许可的规定外,新加坡政府还要求任何建筑在取得正式使用许可(certificate ofstatutory completion,csc)或临时占用许可(temporary occupa-tion permit,top)之前均不得投入使用,使用许可的管理由新加坡建设局负责。top只能看作是工程项目达到使用要求但未被证明其完全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工程项目若要合法使用还需获得bca颁发的csc。csc或top的申请必须通过新加坡国家发展部(ministry of development.mnd)的corener电子提交系统进行。申请csc的程序如图2所示。
(四)质量控制制度
新加坡国家级的建设主管部门是mnd,下设的bca担任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制定和工程质量评定工作,负责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bca制定了许多有关建筑质量控制的法案和方案,其中包括conquas 21、质量标明(quality mark),iso资格认证以及建筑业良好业绩指南等。 1、工程质量标准 新加坡建设局、建筑师学会、工程师学会以及顾问工程师协会共同发起了国家生产力和质量规范 (national productivity andquality specification,npqs)项目。npqs是一系列的建筑工程项目标准技术规范,它是由基础npqs和项目特殊数据表构成。基础npqs是一系列有关建筑工程通用技术规范和要求的参考文件,项目特殊数据表是用作建筑师和工程师表述不能在基础npqs中标准化的项目特殊要求。建筑工程项目发展商、建筑师、顾问工程师、承包企业、工料测量师以及供应商等可通过购买获得npqs的使用权,从而按照npqs的技术规范进行工程建设活动。
2、工程质量评价体系
bca制定了一套建筑工程质量评价系统(constructionquality assessment system,con-quas),用来对工程项目质量进行评定。目前该系统的有效版本为2000年公布的conquas 21版。该系统最初对于公共工程是强制执行的,但现在有越来越多的私人工程自愿采纳。
conquas体系的评价内容由三部分组成: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和机械电气工程。该体系对于结构工程和机电工程的质量评价是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的,对于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评价在工程完成后进行。conquas体系具体评价过程分为三阶段:根据施工图分部分确定抽样数量和实际评价位置,进行抽样检查;现场检查,并抽取部分材料和设备进行试验;评分,按各部分权重汇算工程的conquas分数。
bca规定对conquas的评分以第一次检查的结果为准,即使承包商事后进行改正,系统也不对评分进行修改。通过这项规定以促进承包商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一次施工合格,减少返工及质量隐患。
3、对工程质量的奖惩措施
新加坡建设主管部门对公共工程的质量奖惩实施的是工程质量奖励方案(bonus scheme forconstruction quality,bscq)。bscq规定以前24个月相应建筑物类型平均的conquas分值作为依据,在此基础上上浮或下浮3分以内给出bscq的基准分。
评定bscq奖励时,公共工程承包商在某一工程项目上的conquas得分每超过基准分1分,承包商可获得工程实际造价0.2%作为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为实际造价的3%或200万新元;反之,工程的conquas得分每少于基准分1分,按同样的标准进行惩罚。承担多个公共工程的承包商在不同项目上获得的奖分和罚分可互相抵消。对于连续5个工程中连续获得罚分的承包商,除需缴纳惩罚金外,在其参与新工程项目投标时,建设主管部门将根据其累计罚分调整其投标价格,调整比例为0.2%投标价/罚分,最多不超过200万新元。对于连续5个工程累积获得5个及以上罚分的承包商,其承担公共工程的资质等级将被降低一个级别,惩罚期为一年。对于连续5个工程累积获得10个以上罚分的承包商,其参加公共工程投标的资格将被取消。
4、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bca大力推行iso认证,其中有关工程质量的保证体系为is09000。bca于1991年颁布了bca is09000认证方案(bcaiso 9000 certification scheme),新加坡认证委员会于1997年11月认可了此认证方案,这表明bca可以作为一个独立的认证机构向国内外提供认证服务。该方案规定所有取得a1、a2、bl和b2资质的承包企业以及参与项目金额大于3000万新元的政府工程的顾问公司都必须取得is09000认证证书。
(五)工程使用检查制度
新加坡《建筑管理法》规定建筑物在投入正式使用后,政府仍然要定期进行检查,对住宅项目规定每十年检查一次,对非住宅项目每五年检查一次,以确保其能安全使用。该项工作由bca负责,具体检查工作由bca认可的结构工程师执行。其具体操作流程为:bca向业主发出使用检查通知,业主接到通知后雇用结构工程师进行检查。结构工程师首先进行观感检查,并向bca提交观感检查报告,同时提出是否进行全面结构检查的建议。bca根据结构工程师的建议对是否进行全面结构检查做出判定。若需进行,结构工程师则继续进行检查,并向bca提交全面结构检查报告。该报告含有为维护工程结构稳定性的建议,业主需遵照该建议进行修补。在进行全面结构检查时,业主可更换结构工程师,所更换人员须通知bca。
二、新加坡建筑业管理制度的特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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