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lnfdihk代表来自港台的fdi;lnfdied代表来自发达国家或地区的fdi;在变量前加△表示变量的一阶差分序列。
(2)***表示在1%的显着性水平上拒绝存在单位根的原假设,即序列是平稳的。
表1的结果表明,只有因变量——港台以及英美等发达国家的fdi在1%的显着性水平上拒绝单位根假设,因而是平稳的,而各自变量的原序列是非平稳的,但它们的一阶差分都是平稳的。因此,我们将各自变量进行一阶差分后再进行回归,并且对一届差分序列进行了相关性检验,结果表明,各自变量之间不存在明显的相关关系。
模型回归结果如表2所示,对来自港台的fdi而言,税收优惠显着为正,而市场规模对其影响并不显着,此外,各地的对外开放程度对来自港台的fdi有显着的影响,这在一定程度上印证了港台企业是以出口导向为主的。但与预期结果不一致的是劳动力成本对来自港台fdi的影响显着为正。我们去掉显着性水平较低的基础建设变量在做回归,税收优惠的显着性程度有所提高,由10%变为了5%,而劳动力成本变得不显着。模型的拟合优度(r2)未见减弱。
我们去掉显着性水平较低的变量:劳动力成本和对外开放程度,然后在做回归,税收优惠依然不显着,其它变量的估计结果也基本不变。
注:括号里的是t值:*、**和***分别代表10%、5%和1%的显着性水平。可见,来自港台的fdi对税收优惠较敏感,而来自其它发达国家的fdi对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即市场规模更敏感。因此实证结果表明:来自港台的fdi与来自美日英等西方发达国家的fdi相比,前者收到我国税收优惠的影响更大。
四、结论
由此可见,来自港台地区的fdi在投资决策中更多的考虑的税收因素,而来自发达国家和地区的fdi更多的考虑的是市场因素。因此,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两税并轨”政策的实施虽然会对我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数量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但是,从利用外资结构方面看,受到这一政策冲击的将主要是来自我国港台地区的以加工贸易为主的、以寻求政府各种优惠政策为主的劳动密集型的企业。而相对更加看重中国市场本身的发展潜力的、更加倾向于长期投资的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外资受到“两税并轨”政策的冲击将比较小。由于我国引资政策已经发生了由重数量到重质量的转变,因而“两税并轨”这一政策的施行对我国引进外商直接投资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将非常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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