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公司社会责任理论修正了传统公司法奉行的股东中心论,其强调公司在以营利为最大化目标的前提下,还应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本文认为,公司承担社会责任与其营利性目标并不冲突,反而会大大增强公司的竞争力,因此,应大力倡导公司自觉的承担社会责任。 关键词:公司社会责任 性质 实现途径 问题提出 在市场企业不择手段追求利益,漠视社会责任的事件屡有发生。随着社会经济力量的日益增强,公司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其消极负面影响也与日俱增,比如,公司在侵害职工的合法权益的同时,还对消费者进行欺诈、造成周围甚至是更大范围的环境污染等等。公司的以上各种行为,使本应该属于其应付出的成本,却变成了社会的负担,并且进而引发了更深层次的社会问题。这引起了学者们对公司社会责任问题的高度关注。 公司社会责任的概念 所谓公司社会责任(corporatesocialresponsibility),是指公司不能仅仅以最大限度地为股东们赚钱作为自己的唯一存在目的,应当最大限度地关怀和增进股东利益之外的其他所有社会利益,包括消费者利益、职工利益、债权人利益、中小竞争者利益、当地社区利益、环境利益、社会弱者利益,以及整个社会公共利益等内容,既包括企业社会责任概念诸说及评析[j].理论月刊,2007(11) 4.魏杰.企业社会责任和道义责任不应混同——关于企业责任问题的思考[n].光明日报,2005.7 5.孟高飞.公司社会责任的实践及其批判[j].兰州学刊,2007(6) 6.程世宝.论我国公司社会责任的法律实现机制[j].河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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