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骆温平 胡丽娜 谷中华
【企业提供货物通关方面的优惠待遇的同时加强对货物的监督和管理,寻求提高通关效率与加强货物进出口管理之间的平衡点。
风险管理需要以系统的方式进行,才能避免主观判断产生的误差并防止人力资源的浪费。在2007年上海海关进行的无纸化通关的试点改革中已经引人风险管理系统。需要强调的是,风险管理系统需要不断完善。
进口后审查是风险管理制度的基本组成部分之一。进口后审查需要进口商或出口商有完备的内部控制系统,同时需要以系统的方式进行,履行这一职能的审查人员还需要经过必要的培训。
3.3加快企业档案数据库。
3.4加强立法同时提高与海关事务有关的行政法令的透明度
世界海关组织(wco)在20世纪90年代末进行的一次调查表明,大约80%以上的监管机关面临落后的立法工作所造成的困难。上海出人境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也与此有关。立法改革是全国性的,考虑到上海的战略地位,可以争取将上海作为立法改革的试点。
当前关于海关的立法大多采用以下基本原则:(1)海关立法应该是描述性的而不是规范性的。也就是说,不应该把海关立法局限于定义和解释,而应当尝试提供一种商业环境;(2)海关立法的次则(法规或法令)应该阐明对进出口商的要求,同时还应当建立对这些法规或法令进行迅速修正或者取消的机制。(3)海关需要发布关于应当遵守的程序的指导方针。LocALhOSt
3.5加强合作伙伴关系管理
给予不同风险等级的进出口商不同的待遇,并对其进行合作伙伴关系管理。合作伙伴关系管理是很多国家海关管理改革中的重要内容,在上海海关的管理工作中也可以找到相关内容。1999年4月海关总署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办法》,2006年6月进行修订并于2008年4月1日开始实施经过修订后的办法。新办法将所有的进出口企业进行aa,a,b,c,d等5种分类,对不同类别的企业实施差别管理。对aa类和a类企业适用通关便利措施,对b类企业适用常规管理措施,对c类和d类企业适用严密监管措施。截至2008年12月8日,上海aa类企业有42家,a类企业有834家。这个数字在上海海关登记注册的进出口企业的总数中仅占很小的比例。
超过80%的货物的风险是很小的(无论是从价值、数量,还是从进出口商的角度来衡量)。从这个角度来讲,海关应该为大部分低风险货物提供通关便利。
3.6培训海关人员
海关管理面临诸多挑战,越来越多的技术创新也对海关人员的素质提出更高的要求。人员素质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培训的质量。海关人员培训项目可包括但不限于对人员技能的开发、思维方式的培养、法律条文的理解等,培训的方式也应突破传统,可采用网络教育、远程学习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