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资费改革存在问题及“入世”的政策取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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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105 83 81 105 70 泰 国 84 78 100 64 120 57 印 度 24 158 23 161 28 126 巴 西 121 56 131 49 169 36 俄 罗 斯 56 109 57 109 58 119 中 国 46 139 85 75 114 66 注:世界排名是在国际电信联合会统计的206个国家和地区中的排名。 资料来源:钱晋群等,“我国电信生产率水平有多高”,人民邮电,1999,9,28。 经笔者推算,即使是今年3月国际长途电话资费下降以后,内地电信损失也在30%左右(李晓东,“香港电信市场的开放及其对内地电信业发展的影响”,DRC《调查研究报告》,1999,6,17)。曾有多起内地与香港等地经营商从事这一业务的报道,最近一起案件涉及北京、深圳两地多家电信经营商,“非法”收入达6000多万元。 4.长期采取不合理的资费结构与计费方式,政策上又缺乏重实效的改进,造成“电信部门既没有公民、纳税人、消费者有权公平地、充分地享受公共基础设施及其派生福利的意识,也没有消费者有权要求反垄断地享受合理的通信消费的概念”(翁寒松,“关于开放我国电信市场的若干思考”,中国软科学,1998,3,60)。高额电话初装费、手机入网费和双向收费、按分计费等措施受到越来越多的指责。1998年各级消费者组织受理2万多件邮电方面投诉,其中许多是针对电话收费问题的(http://www.203.93.27.10/cgi-bin/qrynewo?xw)。比如,电信部门一直以3分钟作为市话计次收费单位,据一份调查显示:该法与分别按1分钟、10秒和1秒钟为计费单位计费相比,电信部门从用户身上获取27.8%、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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